2018年第6期:我有一个期盼—写在纪念青岛“11·22”事故发生5周年之际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 时间:2018-11-26 阅读:
我有一个期盼
——写在纪念青岛“11·22”事故发生5周年之际
● 《管道保护》编辑部
2018年初秋的一天,站在青岛市黄岛开发区斋堂岛路和秦皇岛路交叉口,我默默静思。 5年前的11月22日上午10时25分,就在这里,管道因腐蚀泄漏原油约2 000吨,大部分进入排水暗渠形成密闭空间,最终导致大爆炸发生, 63人不幸遇难, 1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7亿元 。
5年后的今天,我们需要进一步反思,各级政府和管道企业是否从事故中汲取了足够的教训,事故带来哪些改进和变化,而那些影响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否依然存在?
不可否认, 5年来,事故推动了中国管道保护事业的向前发展,带来了政府、企业和公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开展了遍及管道沿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管道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安全运行水平不断提高。但是,这些成绩还不足以告慰在事故中逝去生命的同胞。
曾经导致事故发生的种种弊端和漏洞,如监管体制机制问题、本体安全问题、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管道周边规划建设混乱问题、应急 响应体系不健全问题等等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以致有专家分析,类似这样的事故还有可能发生。
站在斋堂岛路和秦皇岛路交叉口四面眺望,丽东化工厂塔罐林立,开发区第二中学传来朗朗读书声,小区居民在整修一新的马路边下棋聊天,一派温馨祥和的气氛。这一切似乎都说明,岁月安好,事故已经远去。但我心中的种种期盼依旧强烈。
期盼管道本体更加安全。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维护,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绝不放过每一处安全隐患,始终保持管道的完整性状态,让周边群众增加安全感。
期盼监管体制更加完善。让习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指示落到实处,有关部门主动承担责任,管道企业有稳定的外部生产环境,不受干扰、专司其职。
期盼地企关系更加和谐。让管道企业的卓越贡献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地方政府和老百姓为管道建设与保护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相互埋怨永远成为过去。
期盼法治保障更加有效。加快管道保护法和相关标准修订工作,让法规为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驾护航,尊法、学法、守法蔚然成风,平安、绿色、和谐成为主旋律。
站在斋堂岛路和秦皇岛路交叉口,我突然想到,应该将11月22日定为全国管道安全警示日,在每年的这一天开展纪念活动,提醒我们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决不能让类似事故悲剧在中华大地重演。
(作者: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会长、《管道保护》主编朱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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