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期:切实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风险管控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姜长寿 时间:2018-7-16 阅读:
《管道保护》编辑部
近年来,高后果区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在青岛、大连、台湾高雄、吉林松原等城市先后发生了管道泄漏爆炸安全事故。
这些事故的严重后果表现在:一是导致群死群伤;二是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三是造成社会稳定事件或环境污染事件等。
2017年12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12月27日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识别有关情况的函》,将9家中央企业识别的12 013处高后果区分别印送有关省、市、区,要求扎实做好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表明了加强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已经提上了各级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
加强高后果区管理,要强化主体责任。管道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在规划、建设、运营期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准确掌握高后果区数量、长度和分布情况,通过采取“三防”措施,严格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防止管道与市政管网、交通设施,交叉、穿越形成密闭空间等隐患,规避和防范违法挖掘施工、内外腐蚀、地质灾害等高后果区风险,推进智慧管网建设,实现管网本质安全。
加强高后果区管理,要落实部门监管。一是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各方责任清单,共同落实高后果区存量管理和增量控制的责任;二是依法加强发改、国土、城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履行规划许可、项目审批、隐患整治及与管道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任;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怠于开展高后果区识别与风险管控的管道企业,以及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的经营主体。
加强高后果区管理,要完善应急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要按照“一区一案”的原则,完善高后果区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还要做好公众宣传和逃生培训等。要切实完善政企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高事故现场指挥、通讯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制度建设才是治本之道。
加强高后果区管理需要从顶层设计考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用法治的思维破解高后果区管理的难题,从而为管道长治久安和公共安全保驾护航。
(撰稿人:姜长寿,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副秘书长)
2018年第2期(总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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