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玉:落实责任 强化监管 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王贵玉 时间:2018-7-13 阅读:
王贵玉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建成“西北、东北、西南、海上”四大油气战略通道,三纵四横管道走廊及全国骨干管网,油气管道总里程超过10万公里。油气管道被誉为国民经济的生命线,是油气资源安全、经济和环保的输送方式,而我省是全国油气及危化品输送管道线路最长、最密的省份之一,承担着“西气东输、西油东进” 的重要战略任务,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因此,做好我省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省油气输送管道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境内油气输送管道16条,城市供气支线管道14条,管道企业8户,危化品输送管道3条。总里程达8000多公里,其中运行10年以内的7570公里,运行10~20年的451公里,运行30年以上的130公里;在建的管道有1条、142公里,还有3条正在规划当中。
(一)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3条。分别为:金昌天都化工技术服务公司100万吨硫酸输送管道,甘肃北方三泰化工有限公司送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氯气管线和金川公司氯气库至镍电解装置液氯管线。
(二)油气长输管道干线12条,管理企业8户。油气长输管道12条分别是:西气东输一、二、三线、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兰成渝管道、兰郑长管道、兰成原油管道、中贵天然气管道、石兰原油管道、涩宁兰天然气管道一、二线。8户管理企业分别是: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甘肃输油气分公司、兰州输油气分公司、酒泉输油气分公司,中石油西南管道公司兰州输油气分公司、天水输油气分公司,中石油管道公司西安输油气分公司庆阳输油站、长庆输油气分公司,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甘陕管理处。
(三)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情况。截至2015年7月底,全省共排查出油气管道安全隐患573处,已完成整改474处,占总数的82.7%。还有99处隐患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二、影响我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主要因素
管道运输具有占地少、损耗小、成本低、运输量大、快捷方便的优点,但也存在着线路长、跨越区域多、沿途地质环境复杂多变,对管材、施工质量控制、监控水平要求高,安全管控措施难度大等问题。同时, 管道长期服役后,会因外部干扰、腐蚀、管材和施工质量等原因发生失效事故,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据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油气及危化品输送管道事故率平均为3次/1000公里•年,远高于美国的0.5次/1000公里•年和欧洲的0.25次/1000公里•年。随着油气及危化品输送管道建设步伐加快,管道保护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一些问题和隐患日益凸显。
一是油气管道建设规划与管道途经地区城乡规划相脱节。部分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在规划建设管道时没有同当地政府规划部门进行有效衔接,地方政府也未将穿越辖区的油气输送管道纳入城乡整体规划统筹,致使各级地方政府对油气管道的路由不掌握、不清楚,并且随着城乡及油气管网建设的不断发展,很多原本远离城市的管道逐步被城市包围,管道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逐步显现,城乡发展与管道保护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在管道建设时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管道在建设之初就留下了安全隐患。我省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全部为中央企业,但在安全生产方面仅满足于落实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规定置若罔闻,未有效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制不顺畅。油气输送管道的建设和运营由不同的企业负责,建设和管理分离,且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缺乏有效衔接,导致管道建成投产后,管道运营单位对管道建设时的有关资料和情况掌握得不够全面,在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同时,我省过境的16条油气输送管道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不相统属的4户企业分别管理,安全管理碎片化、不连续,无法整合管理效率。
四是部分地方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的行为屡禁不止,破坏损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个别地区存在管道打孔盗窃现象,对管道运行安全造成极大困扰。一些项目在建设时,由于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或对管道路由不清楚,时常在施工时对管道造成破坏,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是近年来民营企业逐步进入天然气和危化品管输行业,这些企业为节约运行和建设成本,安全设施普遍配备不到位,本质安全水平较低,给油气和危化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六是在管道保护工作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管道保护工作顶层设计不尽合理,管道保护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管道保护工作权责不对等,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管道保护形势等。
三、多措并举,强化管控,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
(一)加强衔接,统筹管道建设与城乡规划。
一是加强管道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和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管道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按照规范要求为管道预留充足的安全距离。严格管道周边建设项目审批,预防和控制管道周边居民点、商业网点无序扩展,避免形成新的人口密集区和安全隐患。对新建、改(扩)建管道设施,管道企业要在开工建设前,做好与有关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的衔接,避免造成重复整改和经济损失。二是严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关口。在新建、扩建园区选址时,各地要组织发展改革、工信、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安监等部门和管道企业,对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尽量避绕管道,保持建设时土地用途,禁止拍卖和开发。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一律不予审批。三是建立管道建设相关资料报备制度。要求管道企业必须于管道投产之日起90日内,向管道所在地县级政府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报备中线测量图等资料,由主管部门分送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为开展管道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二)强化监管,督促管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针对目前我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的实际,在强化管道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是要提高管道本质安全。一是全面推行管道完整性管理。各企业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老旧管道保护和更新工作,规范管道及辅助设施规划建设、巡护保养、检验检测、管控预警、维修抢修工作。及时完善管道设施标识,特别是加大重点区域、地段的标识设立密度,防止第三方盲目施工发生伤害行为。二是进一步细化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对所有隐患,要清理造册,逐条逐处整改销项。在隐患整改完成之前,要制定严格的预案,加强周边巡护检查,配备足够的应急抢险物资、设备,防患于未然。三是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对巡查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需要政府协调支持解决、必须改线或拆迁占压物等安全隐患,要逐项说明具体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三)坚定信心,坚决打赢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部分重点地区油气管道隐患整治现场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省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目标。
(四)政企协作,进一步整合应急管理资源。
管道企业分布点多、线长、面广,面对形形色色的突发事件,紧靠政府或事发企业的“单打独斗”无法有效应对,合理的应急力量布局、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是高效应急救援的可靠保障。各地要加强管道沿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一协调社会联动应急响应资源,统筹兼顾建设企地联动应急体系平台,实现应急救援工作对管道企业一线生产单位的全覆盖。
(五)科技兴安,切实提高油气管道本质安全水平。
管道企业要加大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资金、技术投入,积极探索、应用高科技手段和科学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方法、新技术,推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如通过在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中全面推广应用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保护壳理论(LOPA)等风险评估方法和技术,及时发现和消除本体和管理隐患;在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装置上试点设置安全仪表系统,提升装置安全可靠性;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测、智能化视频系统等先进的监测监控方法,及时发现盲目施工、乱建乱挖乱钻、非法占压和侵占管道安全距离等危及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以及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活动等。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配合国家尽快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初步实现在线路规划、土地利用、管道保护、第三方施工、高后果区监管、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管道安全管理决策支持功能,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预警、运行保护和应急处置水平,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
《管道保护》2015年第5期(总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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