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源:油气管道保护四大问题待解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刘源 时间:2018-7-22 阅读:
刘源
当前,长达12万公里的油气长输管道构成了我国能源输送的大动脉。油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中国的能源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根据国资委针对我国油气管道安全方面进行的调研和督查等工作,目前我国在油气管道保护领域还有许多突出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这些问题归结起来有四个方面。
首先,我国油气管道建设与城乡发展还存在巨大矛盾。一方面油气管道的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不衔接。油气管道规划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政府参与度并不高,而城乡规划主要由地方政府制定,两项规划衔接程度很差。再者,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对油气管道的建设和保护造成了很大制约。例如,在甘肃河西走廊一处宽度只有十几公里的地带,布局了城市、工厂、普通铁路、高速铁路、高压电线、通信光缆、油气管道等,这些基础设施之间有些会互相干扰,像高压电线的电流可能就会对管道的保护造成威胁,而管道本身的安全风险又对铁路、公路的安全运营有很大威胁。另一方面,土地利用程度的提高和环境变化对油气管道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土地利用程度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管道设计标准往往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这些隐患如何解决是个很大的问题。
第二,管道保护工作与地方利益之间存在冲突。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按照现行税收体制,管道公司的注册地也是它的纳税地,但是管道会穿越很多地区,除管道注册地外,其他地区不能享有管道企业的税收贡献,这时政府对管道保护的积极性往往会降低。其次,根据现行土地征用制度,油气管道的用地是临时征地,征用后给予当地老百姓一次性的补偿,而且补偿标准偏低。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仍属于当地百姓,土地被继续耕种,甚至出现违规种植深根作物和覆盖建筑物的现象,这对管道的安全运行造成了很大威胁。此外,很多管道运行需要加热,而且在承压环境下运行往往也会产生一定热量,加剧土壤水分蒸发,导致地面农作物减产,直接影响农民利益。
第三,现行的管道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管道保护的需要。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管道保护部门,管道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安全没有专门部门完整负责。根据实地调研,我国各地方对油气管道的监管体制各不相同,有些地区归属发改委,有些又在其他部门,地市级更是五花八门,园林局、城管、安监都有牵涉。此外,在政府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和社会之间也难以形成合力:政府的规划、监管部门协调不畅、政府和企业之间缺乏沟通,企业的管线情况无处报备。这些问题都给管道保护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困难。
第四,目前管道的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现象愈加严重,许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困难。按照相关规定,“后建”需服从“先建”。随着经济发展和地方城市化进程加快,在原有先建管道附近不断出现新建建筑物甚至是人员密集场所。而这些隐患要治理,不外乎三个办法:由后建单位向管道企业提供资金加强管道的保护工作、建筑物搬迁和管道改线(改道费用应由后建单位提供)。而事实上,建筑物搬迁的办法难以推行,很多企业只能自行出资进一步加强管道的安全防护。管道改线,由于土地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很多地区缺乏改造积极性,企业很难寻求新的土地空间,管道的改造工作也常常因此受到阻碍。
(作者系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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