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管道是不是高后果区管段?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 时间:2019-1-18 阅读:
河北省某村民给本刊来信询问:
有一条成品油管道从他家门口穿过,外径为610 mm,设计压力8~10 MPa,设计系数0.72,尚未投产。他家所在的村庄为行政村,现有居民1 000余户、 4 000多人。管道自北向南穿行该村庄长度约2.1 km,距民宅最近处7.5 m。在1 km多长的管道两侧200 m范围内有居民166户,另有养鸡场等村办企业9个。这位村民在查阅了相关规范后,询问该管段是否属于高后果区管段?应该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本刊将这位村民的问题转给相关专家研究后综合答复如下:
1、关于高后果区判定的依据。根据《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 32167―2015)6.1.1.1输油管道高后果区管段识别准则, II级高后果区b)规定:管道中心线两侧200 m范围内,任意划分2 km长度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户数的若干地段,户数在100户以上的区段,包括市郊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发展区以及不够四级地区条件的人口稠密区。按照村民提供的情况,该管段人口为166户,符合以上规定,应属于II级人口稠密区高后果区管段。同时4.4规定:在建设期开展高后果区识别,优化路由选择,无法避绕高后果区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关于设计系数的规定。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14) 5.2.1的规定,输油站外一般地段设计系数应取0.72,城镇中心区、市郊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规划区等人口稠密地区应取0.6(系数降低,壁厚增加)。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该村庄为行政村,应属于规划区的一部分。该管段设计系数应按照0.6取值。
3 、 建 议 。 《 输 油 管 道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GB 50253―2014)虽然规定了城镇中心区、市郊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规划区等为人口稠密地区,但除规划区外其他四种都缺乏明确的定义,在实践中不好操作。建议统一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高后果区管段识别准则要求,将管道中心线两侧200 m范围内,任意划分2 km长度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户数的若干地段,户数在100户以上的区段划分为人口稠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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