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录:加强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控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徐文录 黄亚海 时间:2019-1-15 阅读:
深圳地处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和地区等级升级更新,管道安全和发展之间的矛盾及冲突日益显现。根据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部署,市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对管道高后果区的监管。经市天然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管道企业重新识别,目前共有28处天然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其中中石油西气东输广东管理处9处 (Ⅲ级高后果区8处、Ⅱ级高后果区1处),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19处(Ⅲ级高后果区7处、Ⅱ级高后果区12处)。对高后果区均采取了“一点一案一措施”专业管理,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营。 针对部分高压长输天然气管道已处于南山区、前海自贸区等主城区的问题,为保障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了“两步走”的降压方案,第一步预计于2019年9月完成。
为了加强管道保护日常监管力量,有效防止占压和施工挖掘损坏,市政府成立了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 管理办公室,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负责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并行政处罚损坏管道的行为。对高后果区内第三方施工活动实施“六个百分之百”,进一步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0%签署安全保护协议。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与管道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明确各有关方主体责任,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双方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制定好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100%查明管线分布情况。设计阶段及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档案部门、规划国土部门、管道企业查询并收集施工范围及施工影响范围内所有管道设施现状资料。无现状资料或位置难以判断的,建设单位组织人工对管道进行探挖,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探测,做到管线分布不明不施工。
100%制定现场防护方案。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与管道企业签订协议,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现场防护方案,经认可后方可施工。
100%配备管道工程师。地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应配备施工现场管道工程师,踏勘、核实并在施工平面图上准确详细标注管道位置,指定管道工程师对现场作业进行协调和指挥。
100%实施动土令制度。施工现场动土作业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签署动土令,对管道位置和安全措施再次确认。管道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把控负主要责任。
100%做好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应组织管道企业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包括书面、影像等方式);施工单位向各钻探班组或机械操作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期间机械操作人员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在其上岗作业前再次交底,有效落实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制度。
施工区域内的管道被探明后,还要求管道企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地内设置各类警示标识,施工单位负责保护警示标识的完整性。管道企业配合施工单位对工地内影响管线区域做好各类地面立体标识,若不具备设置立体警示标识的,需采用钢板覆盖等方式对管道进行保护。对次高压、高压管道需采取木(钢管)桩等“硬隔离”、临时包封、设置警示范围等有效保护措施;对中、低压管道需采取设置立体管位标牌、警示范围等保护措施,双方对现场警示标识进行确认。在路面恢复阶段,施工单位须在管道企业人员的指导下,按实际管位恢复路面警示标识。管道企业需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若发现现场警示标识有所缺失,及时补充完善。
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管制度,要求安全监理单位将施工现场管道的安全保护专项作业作为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管道安全保护义务,对违反安全保护协议的施工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工程建设单位,或及时报请管道所在区域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对未能正确履行监理职责致使发生管道损坏事故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开展年度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还积极探索建立管道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包含加强法律法规保障、对标技术规范、开展科技创新、强化现场监管、完善本质管理及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等六个方面,从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加强对管道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城市规划国土、发展改革、安全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就齐抓共管、超前规划、源头控制、风险评价、应急管理等系列监管工作进行统筹,努力实现城市发展与安全的和谐统一。
作者:徐文录,男, 1975年生,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保护经理,现外派至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
黄亚海,男, 1993年生,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现外派至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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