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期:高后果区管控需要标本兼治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邓治超 时间:2019-5-10 阅读:
高后果区管控需要标本兼治
——写在“西南管道杯”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征文活动举办之际
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
今年3月21日,江苏响水一化工企业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不幸遇难。惨痛的教训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
据2017年底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管道沿线高后果区达到1.2万处,平均每10公里就有1处。其中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约占70%,环境敏感型高后果区约占30%。管道高后果区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管道一旦发生失效事故,将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人员伤亡和水土污染后果。因此,加强高后果区管控,确保管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管道企业面前的重大政治任务。
近年来,政府和企业通力合作,按照国家对管道高后果区“管好存量、严控增量”的要求,积极采取管理和技术手段,使高后果区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例如,西气东输一线山西蒲县县城段地区等级升级为四级地区,政企联合对21.6公里管段实施改线;涩宁兰管道海东段因城市扩建和高铁建设,形成多处高后果区长度达52公里,在国务院安委会的支持下,投资3.2亿元改线,及时消除了一批重大风险和隐患。
治标还须治本,标本兼治才是安全之策。目前开展的大多数工作虽然都很必要,但仍然停留在治标阶段,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窘迫感。那么如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对高后果区的有效管控呢?
从管道全生命周期入手。以高后果区风险管控为切入点,在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保证管道本质安全,做到万无一失,不给运行阶段留下后患。建设阶段就要开展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并采取主动预防措施;运行阶段更是马虎不得,要积极推进管道完整性管理,健全完善“一区一案”制度,逐渐由管控风险转变为消减风险。
从完善法规和标准入手。出台地方管道保护法规或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管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设立管道地役权制度,保障管道土地权利;设定管道保护带和安全咨询区,保障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管道高后果区管理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政府和企业管理水平,逐步改善管道周边的公共安全形势。
从加强政企间合作入手。建立防范高后果区安全风险地企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隐患共查、问题共诊、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新型政企关系。政府要关心企业发展,企业要主动接受政府监督、积极争取支持。在高后果区安全问题上,双方都是责任主体,要增强信任,形成合力,把问题发现解决在现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9年,是油气体制改革重要的一年,也是高后果区管控治理的攻坚年。在这个重要时刻,中石油西南管道公司和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管道保护》编辑部联合举办“西南管道杯”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优秀论文征集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积极支持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热情参与下,这次活动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作者:《管道保护》编辑 邓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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