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尧:重视细节提升 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来源:《管道保护》2021年第6期 作者:黄文尧 时间:2021-11-19 阅读:
黄文尧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湖北十堰 “6·13”燃气爆炸重大事故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社会公众担忧燃气安全能不能管好,事故会不会再次发生。最近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了事故原因教训,就如何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有效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通过学习和研究这份报告,可以看出事故发生绝非偶然。城镇燃气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同时,随着设施老化,安全问题已逐步凸显出来,介质一旦发生泄漏就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十堰事故段管道于2008年10月完成改造后至今已在潮湿封闭环境中运行了13年,期间缺少必要的检测和保护措施,暴露了相关企业和部门安全管理风险意识弱,对穿越人口密集区管道实际运行工况排查不细致,腐蚀管理措施不到位,定期检查不到位,存在制度薄弱、流程缺失、认知较低和不注重细节管理等问题。我们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调查报告特别指出“要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我认为要做到从根本上防范,就必须从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细节抓起。这里仅举几例。
一是重视变更管理细节。这次事故段管道2008年改造后,穿越涉事故建筑物下方的密闭空间,其运行环境发生了变化即属于变更管理范畴。做好变更管理的实质就是对潜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变更管理已成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的“黄金准则”。每一份变更管理应明确变更内容,规定实施变更申请和批准流程,提出变更的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及时将设计、组织培训、验收等文档录入信息系统。调查报告指出“事故段管道改造违反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改造工程未按规定经设计单位设计和申报审批”。假定企业严格执行了变更管理程序,就应该在事故段管道改造前提出安全风险评价并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则可以从源头避免事故发生。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设立变更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变更管理会议,复盘回顾变更效果。
二是抓好隐患排查细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明确要求“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调查报告指出,负责涉事故管道巡线人员自公司成立至事发,从未下河道对事故管道进行巡查,以致于隐患多年未得到消除。这个教训的确刻骨铭心。企业要对在役管道的每一个关键部位、每一段运行工况、每一处隐患点环境、每一个风险点级别了然于胸,全面掌握管网系统带病运行、气损、腐蚀及安全裕量、占压等问题。如果不知晓存在的问题就无法及时采取风险消减措施和提升管理效能。例如对气损的管控到位,对腐蚀点的彻底根治,都是对安全和效益的提升。行业内常说一句话: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隐患。隐患排查是一项能够产生效益的管理举措,向安全管理要效益在企业层面不应是一句空话。
三是完善应急处置细节。这次事故与青岛“11·22”事故在应急处置方面的失误极为相似,就是泄漏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人员紧急疏散措施,以致于造成重大伤亡。管道一旦发生介质泄漏,企业和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做出应急响应,同时首先进入现场的人员预判能力非常关键,要第一时间立即疏散人群,扩大警戒范围,关闭管网系统阀门,检测气体浓度等等。但这种应知应会的救援能力是在大量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基础上获得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多次组织相关人员模拟火灾爆炸场景进行桌面演练和实战应急演习,加强演练评估和考核,才能有效提升干部员工应急响应意识和现场处置能力。
作者简介:黄文尧,高级工程师,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保护及项目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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