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凯:以法律威严铆实拧紧管道保护责任链条
来源:《管道保护》2022年第6期 作者:徐凯 时间:2022-12-6 阅读:
徐凯
江苏省江阴市发改委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如何发挥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在管道保护工作中的强大作用,政府部门作为管道保护的责任人,要做好表率,履行法律责任,紧握法律“戒尺”,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威严,铆实拧紧管道保护各方责任链条。
安全发展,打开思想“通风机”。有限空间作业要求“先通风、后作业”,通风的目的是为了排出有毒有害气体,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认真领会贯彻管道保护法是给头脑的“有限空间”通风。许多事故教训警示我们,对法律缺少敬畏之心,不以为然,麻痹大意,盲目蛮干,弄虚造假,就必然会发生事故。政府部门负有“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首先就是要发挥好“通风机”作用,不仅要给自己的思想通风,更要给管道企业、管道沿线村镇集体和居民的思想通风,深入开展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灌输法律“清风”,吹走思想里不利于管道保护的有毒有害“气体”,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管道保护营造出一片天朗气清的安全发展环境。
加强督导,搭好隐患“接地线”。管道运行时会产生静电,如果静电不及时释放,遇到油气泄漏就可能引发爆炸。预防静电的简单有效措施就是“接地”,一根细细的接地线就可以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管道保护工作中同样有“接地线”的问题。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不安全的环境因素就像“静电”,如果不及时发现加以消除,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酿成事故,而隐患排查就发挥了“接地线”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管道生产运行中的隐患,防患于未然,就可以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作为政府部门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检查管道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接地线”是否牢固,还要帮助管道企业排除重大外部隐患。
勇于担责,筑牢外部“防护罩”。机械设备要求“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为管道设置安全“防护罩”同样十分必要。笔者所在的城市是全国经济百强县榜首,经济活跃,能源需求旺盛,地下油气长输管道200余公里长,途经10余个乡镇,沿线人口密集、厂房林立,随着城市的发展建设,管道周边的施工、挖掘、占压、乱搭乱建、甚至偷盗等行为越来越多,严重影响管道安全。政府决心为管道工程加上“防护罩”,持续开展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将重大隐患上报国务院及江苏省挂牌督办,自加压力、倒逼责任,利用两年时间整治隐患56处,实现了清零目标。保障了管道及沿线居民的安全。
加强预防,配好事故“灭火器”。消防灭火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打早、打小、打了”,而灭火就离不开灭火器。应急预案就是为管道安全配备的“灭火器”,一旦管道发生事故,就可以启动预案,及时出动,科学处置,有效减少事故损失。从安全哲学的观点看,安全是相对的,而危险是绝对的,危险的绝对性决定了事故应急预案的必要性,而应急预案的有无、科学与否、演练是否熟练在处置突发事故中有着天壤之别。因此政府和企业要依法共同编制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不同类型的“灭火器”,“小火”企业自己灭,“大火”政府组织灭。要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不断修改完善,确保应急预案“真管用”“管真用”。
依法严管,紧握法律“戒尺板”。戒尺是旧社会私塾先生惩罚学生所用的木板,“戒”的意思是警戒、惩戒,“尺”的意思是尺度、标准。从行为学的角度看,戒尺是一种负激励的工具。管道保护法制定了管道安全保护的“标尺”,也明确了违法违规将受到法律惩处的“戒尺”。政府部门作为管道保护的执法者,必须一手拿好“标尺”,对照法律依法规范管道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帮助企业查找不足、正视差距,积极整改。另一手要高举“戒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狠打板子、打疼手心,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真正维护法律权威。当然,即使最强有力的监管,也取代不了自律,心中有“戒尺”行为才有规矩,政府部门要带头守法,帮助企业和群众树立心中的无形“戒尺”,真正做到始于敬畏、尊于责任、终于安全。
作者简介:徐凯,1982年生,江苏省江阴市发展改革委副科长,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政治学院,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公职律师,现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能源安全生产监管与政府法律业务工作。联系方式:13196538027,1233933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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