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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斌:加快我国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来源:《管道保护》2022年第4期 作者:张来斌 时间:2022-8-9 阅读:

《管道保护》编辑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原校长张来斌教授在今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快我国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提案”。就这份提案提出的背景和现实意义,我们线上采访了张来斌委员。

 



编辑部:张来斌委员您好,城镇燃气管道是城市的重要生命线,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同时也关系到公共安全问题,去年国内发生的几起燃气管道事故造成了生命财产损失,您的这份提案是否与此有关?

张来斌:是的。据媒体公开报道,2020年,全国29个省份(不含港澳台)发生燃气事故615起,造成92人死亡,560人受伤,其中一次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7起。刚刚过去的2021年,共发生燃气事故950起,造成99人死亡,714人受伤。

特别是去年发生在湖北省十堰市的“6·13”城镇燃气爆炸重大事故,造成的后果十分不幸,有26人遇难,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395万元。习近平总书记为此做出重要批示: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我们要认真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按照“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指导思想,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快城镇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编辑部: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张来斌:对此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从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看,主要表现为: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型燃气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低;管理制度不健全,违法违规建设现象严重;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不足;检维修及抢险能力缺乏和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是燃气管网建设缺少长期和总体规划。受城镇建设发展影响,规划方案变更多,管道交叉、占压情况严重;管网设施新旧建设标准不一,腐蚀泄漏、第三方施工损坏屡有发生;燃气用户报警、截断等安全设施不规范,用气监管难度大。

三是城镇燃气风险防控方式落后。完整性管理和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只在少数大型燃气企业中得到推广应用。相当一部分企业不能做到实时监控预警风险,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不完善,应急能力较低。

其次从行政管理看,主要表现为:

一是相关法规政策衔接不够。现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存在各行其是的不足,在监管边界和监管措施上缺少有机衔接,管理留有真空地带。

二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机构。现有涉及城镇燃气管理的政府部门较多,监管主体多元,责权利不统一,管理职能分散,协调难度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燃气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不协调和安全执法缺位问题。一些违法行为无人追究,有的逐渐酿成严重的安全隐患,直至事故发生。

三是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不强。主管部门法治宣传、安全培训力度不够,比较重视事后警示教育,而对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缺乏系统深入开展。


编辑部:针对问题您提出了哪些建议?

张来斌:从大的方面讲有三点建议。

一是完善城镇燃气法规政策。调研制定城镇燃气法。规范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监管、生产、供应和使用等各环节,强化属地政府领导,建立一体化监管网络,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构建主体统一,责权明确、管理规范、运管协调一致的城镇燃气监管体制。修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补充燃气企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用户有权中止供气;加大对破坏燃气设施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老旧管网设施更换费用采取分摊机制等相关条款。

二是明确政府部门监管职能和责任。明确危化品经营许可的管理边界。城镇燃气属于危化品监管范畴,应该强化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能,在目前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尚不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应该由应急管理部门兜底。燃气压力管道及容器涉及到安全评价、安全监管、质量监管、施工许可等法定事项的监管,由市场监督部门依规管理,与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划清责任界面。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综合执法监察体制。将燃气安全执法监察列入属地政府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明确执法监察部门或联合执法。对非法建设燃气设施储存燃气、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设施和重大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等,应严厉追究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三是强化特许经营制度与监管。 规范燃气市场准入门槛。现有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特许经营条件及申办程序,并不能完全保证燃气企业在今后燃气供应和安全运营方面具有充足的实力。需要建立和完善企业运营综合评价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把燃气特许经营准入关,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燃气企业退出机制。政府应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定期对燃气企业的运营能力、维抢修能力、供气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价考核,对于达到燃气企业市场退出条件的,取消特许经营权,强制退出燃气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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