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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沧管道“8•1”打孔盗油案件4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国家管网东部储运 作者: 时间:2023-12-14 阅读:

日前,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储运公司经过16个月的不懈努力,2022年津沧管道“8•1”盗油案件的15名打孔盗油分子被判刑。其中4人判处无期徒刑,有力打击震慑了涉油违法犯罪。

警企联动 架网抓捕盗油分子

2022年7月29日,东部储运公司天津处(曹妃甸处)接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警情通报,得知该分局已经掌握一个打孔盗油犯罪团伙,疑似在天津市静海区计划进行盗油活动,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固定证据。

2022年7月30日,天津处(曹妃甸处)再次与渤西分局沟通对接,获悉包括疑似盗油位置、盗油分子团伙作案模式、日常盗油轨迹及销油渠道等相关信息。为避免打草惊蛇,天津处(曹妃甸处)按照往常一样进行管道巡护,务求一网打尽,彻底端掉该团伙。2022年8月1日,天津处(曹妃甸处)配合渤西分局民警对疑似盗油院落部署看守实施抓捕。

警企联合捣毁盗油院落

2022年8月,渤西分局成立津沧管道“8•1”案专案组,公安部对此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至2022年9月底,共抓获打孔、组织、运输、销售、收赃等全涉油犯罪链条人员13人,并对其余5名犯罪分子开展追逃行动,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今年年初,2名盗油分子在专案组强大的震慑下,最终选择自首,至此,案件中的15名嫌疑人落网。目前,公安机关仍在全力追捕最后3名犯罪嫌疑人。

乘胜追击 密切司法跟踪

津沧管道“8•1”案件发生后,天津处(曹妃甸处)与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密切联系,积极向公安、检察院、法院举证46份,请求公检法部门全链条严厉打击涉油犯罪。在天津处(曹妃甸处)大力推动下,该案件提级办理,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此案件成立专案组,负责案件证据收集和提起公诉等相关工作。


警方对案发地进行取证

今年4月,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重罪检察部)、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到盗油案件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取证,并就犯罪分子重判量刑等相关事宜座谈交流,表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指示从严从重打击涉油违法犯罪,力争按照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提起公诉,使该案成为典型案例,有力打击震慑涉油犯罪,尽全力保护国家能源安全和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实地查看案发现场


研究部署

5月,天津处(曹妃甸处)到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开展管道保护交流座谈,双方深入剖析了今年打孔盗油案件发生规律,做出下一步反打工作部署,公安部门表示将全力开展反打案件侦办,以“发案必破、涉油犯罪必严惩”的决心为国家能源安全保驾护航。


座谈交流

6月,天津处(曹妃甸处)受邀参加了河北省公安厅组织召开的《全省重点地区严厉打击打孔盗油违法犯罪视频推进会》,将案件发生详细情况报送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

7月至10月,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重罪检察部)对案件提起诉讼,天津处(曹妃甸处)密切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法网恢恢 难逃法律制裁

2023年10月30日,津沧管道“8•1”案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1月29日,天津处(曹妃甸处)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津沧管道“8•1”案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于2023年11月15日判决生效。判决书中,共15名涉油犯罪分子被判刑,其中4人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期,7名收购转移犯罪所得的被告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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