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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与油气管道交叉并行问题的思考

来源:《管道保护》2023年第4期 作者:臧雅生 时间:2023-7-25 阅读:

臧雅生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电力和管道行业必须牢牢把握的一个重大原则。

甘肃是能源大省,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能源资源,决定了甘肃省成为国家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多项油气输送和电力输送工程的骨干通道和路由通过地。特别是河西走廊,作为国家重要的西部能源通道,西气东输一、二、三线以及即将建成投运的四线,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等直流输电工程以及其它高压交流输电工程都要经过。受土地资源、地形条件等因素制约,油气管道与输电线路安全运行保障的矛盾日益突出。包括当油气管道接近、并行或穿越交直流输电线路时,管道受到的电磁干扰;交流750千伏超高压输电线路和直流±800千伏等特高压输电线路对管道造成的电磁干扰腐蚀;油气管道建设期间施工活动对架空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等。国企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方面有着很高的政治站位和主体责任意识,管道企业和电力企业已经开始重视并采取了一些必要的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对于是否存在安全风险、要不要开展评估治理以及如何开展等问题,基本已达成共识。对于如何取得科学评估需要的准确信息,依据什么标准,应达到的治理效果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同意见。


高压输电线路与油气油气管道交叉并行引发的安全问题,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需要一个逐步认识和解决的过程。为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维护甘肃省河西走廊能源通道安全,保障油、气、电等能源稳定供应,持续推动甘肃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用能满足感和幸福感,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格管理,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强化风险意识,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

二是油气企业与电力企业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原有思维定势,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和制度障碍,提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把“三管三必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行动起来,继续认真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程质量和管理措施可靠,把不良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是建议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积极向省有关主管部门汇报,会同电力、管道和第三方机构,紧密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管道和电力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行为,形成共同行为准则,消除误解和隔阂,提升工作效率和合作水平。

四是探索建立电力和管道企业现存资产和规划建设重点工程中关键路由和主要运行设施工作的协作机制,方便各家能源企业在安全管理和新建项目设计时协同协作。建议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积极向省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便于管理部门提出顶层设计和实施路线。

保障能源安全是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应当更加理解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意义。我们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根据作者在2023年5月31日油气管道和输电线路安全保护研讨班上的发言整理)


作者简介:臧雅生,1984年生,现为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曾先后从事管道建设和能源监管工作。联系方式:0931-295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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