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道与输电线路安全保护思考
来源:《管道保护》2023年第4期 作者:谢伟 时间:2023-7-26 阅读:
谢伟
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甘肃输油气分公司
输电线路与油气管道都是线性工程,两者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和管理上的共同点,近年来我省新建高压输电线路工程与埋地管道交叉、近距离并行的情形越来越多,主要是交流750 kV超高压输电线路和直流±800 kV、±1100 kV特高压输电线路,对管道造成的电磁干扰腐蚀风险问题日益突出。
(1)现有措施
当埋地管道接近、并行或穿越交流输电线路时,电力线可以通过电容耦合、电阻耦合以及电感耦合三种方式对管道造成交流干扰。一般来说当管道埋地时电容耦合即被消除,但是电感耦合和电阻耦合还存在。管道上的交流电压使管道与土壤之间有交流电流的流动,通过电化学过程产生交流腐蚀。尤其是在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或遭受雷击等异常情况下,幅度大为增强,危害也更大,易引起管道腐蚀和涂层击穿等,甚至影响人身安全。
目前针对杂散电流干扰,主要根据新建输电线路工程对埋地管道的杂散电流干扰评价,研究和设计相应防护措施。国内外对于杂散电流干扰的缓解措施包括:一是对干扰源进行控制。根据标准规范在项目建设初期协调沟通,交汇双方保持合理的间距和角度,从源头上减少相互的影响。二是对被干扰管道进行缓解排流。主要采用接地排流、极性排流和强制排流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定期开展排流设施效果评价,确保排流设施有效运行。三是加强干扰区域的日常监测。每月进行交直流干扰测试或通过安装智能监测装置,对存在干扰的区域进行持续检测评价,在干扰区段通过埋设失重检查片、腐蚀探头等方式计算管道腐蚀速率,确定干扰严重程度。或者通过管道内检测数据对管道实际外腐蚀状况进行评价,根据多次内检测数据的对比计算管道腐蚀速率,分析干扰规律及特征,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关措施。
(2)存在问题
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尤其是在河西走廊段有限的空间内,双方不可避免形成交汇情况,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管道与高压电力线路相互交叉39处,并行15处,电力系统建设与管道安全运行的相互影响,越来越复杂,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推动问题解决。
缺乏信息沟通机制。目前管道企业多是在项目前期与电力设计院和建设单位沟通较多,往往项目完工后人员随之发生变化,沟通衔接发生断档,没有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技术标准有待完善。目前直流特高压输送线路以及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如何在设计、建设阶段避免对油气管道产生干扰缺乏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对于预防和治理措施的研究不够完善,不同单位、不同人员对标准理解不一样,不利于现场操作执行。
交汇工程管理未覆盖全生命周期。双方交叉或并行工程,往往更多的关注建设期的工作,缺少双方投产运行后管理机制。随着周边环境或工艺的影响,建设期的措施不一定满足长期运行要求,在后期运行监测发现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及时解决。
(3)有关建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油气输送管道与输电线路交汇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油气输送管道和输电设施安全,现提出以下建议。
建立长期沟通协调机制。管道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开展评价需要电力方面提供一些参数,管道企业自己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的数据需要取得电力企业的认可,目前都存在一定困难。很有必要建立长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双方有效合作。
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依据。一是建议修订完善《输气管道设计规范》《输油管道设计规范》中有关交直流特高压输送线路与油气管道交叉并行防干扰相互距离、安全限值等设计与管理要求,例如补充直流输电线路接地极等对管道的干扰防范标准。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对油气管道干扰防范相关标准规范,更好地指导现场工作。
科学系统开展交汇工程管理。根据交汇工程项目前期规划、中间实施和后期监测等方面,梳理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可以参考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从交叉并行技术规定、责任义务、协商机制、应急联动等方面,系统梳理两者的关系,作为以后工作的基本遵循。
(根据作者在2023年5月31日油气管道和输电线路安全保护研讨班上的发言整理)
作者简介:谢伟,1986年生,现任甘肃输油气分公司管道科科长,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师,长期从事管道管理工作。联系方式:13993129800,3319570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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