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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60):关于新国标《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与管理》的讨论

来源:《管道安全保护》2026年第1期 作者:王朝璋 项小强 杨淼 谢德俊 段云跃 李保平 石杰 时间:2026-1-21 阅读:

 

《管道安全保护》编辑部:GB 46767―2025《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与管理》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由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以保障公众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政府部门和管道企业开展高后果区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支撑,实现从“经验型”向“标准型”“精准型”转变。为使读者更好的学习和理解新国标,本期对话栏目特别邀请了管道行业的同仁,结合管道高后果区管理实践,畅谈学习新国标心得体会。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讨论。邮箱:guandaobaohu@163.com。

 

王朝璋:(国家管网集团甘肃公司管道管理部经理、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副会长)

GB 46767―2025《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与管理》,是继GB 32167―2015《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实施以来,我国高后果区管理又一重要里程碑和行动指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适应了行业安全发展的需求。近年来我国油气管道里程快速增长,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基数庞大,社会和民众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高后果区管理需要从全面管控向精准防控转化。该标准是国内首部针对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理的专项技术规范,将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理要求贯穿管道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全生命周期,通过全面系统考虑,将管道风险识别和安全管理控制节点前移,从设计源头规避和降低风险。

其次回应了现场安全管理的期盼。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是管道企业线路管理的重点管段也是容易与相关方利益方发生冲突和协调的难点,日常管理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资源。该标准覆盖了高后果区管理的管道本体、敷设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全方位技术要求,明确了管道企业“具体怎么管”和“管到什么程度”,并针对Ⅰ级、Ⅱ级、Ⅲ级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提出了分级风险管控要求,为管道企业现场管控风险的分级管理提供了清晰、具体的管理和工作指引。

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作为管道线路管理的重中之重,公司积极推进管道完整性管理,有针对性采取各类管控措施,分级分类开展标准化建设,组织编制了高后果区管理标准化指导手册。实施基础管理标准化,全面系统收集高后果区的管道本体、周边环境以及建设期数据,开展数据对齐和高后果区的智能识别,并绘制管道高后果区“一区一图”,做到高后果区管段底数清。实施人防措施标准化。落实高后果区区长责任制和信息员等措施,对高后果区进行区段化管理,根据管理单元不同,设置五级区长,落实包保责任制。实施物防措施标准化。对高后果区的风险告知牌、标识桩、风向标、警示牌和物理隔离等设施,从数量、规格尺寸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实施技防措施标准化。对高后果区的管道内外检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地质灾害监测、光纤预警等技防设施,基于现场实际风险管控场景选择最优技防组合,制定了相应的管控策略。实施应急联动标准化,从外部联防和应急联动方面,规范高后果区宣传、走访、演练等工作内容,做到控风险降后果。

近年来,由于沿线城乡建设规模持续扩大,高后果区数量不断增加,加大了管道安全风险管控难度,需要进一步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通过感知终端获取现场实时数据,实现多源数据结合人工智能算法准确研判预警和人工复核确认风险闭环,开展精准宣传和演练提升沿线民众管道保护安全意识。

GB 46767即将实施,作为管道企业,要快速响应和宣贯解读,邀请标准制定专家、行业专业人员开展标准解读专项培训,通过集中宣贯、分级培训等方式,学习掌握新标准的主要精神和条文内容。同时要全面开展差距分析,组织开展新标准与现有管理要求的全面对接梳理,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演示等方式,让员工直观理解标准要求,尤其是运营期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对标整改,在2026年5月正式实施前达到新标准的要求。要系统推动标准执行落地,从管道建设期开始,在设计、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新标准实施,设计、施工、运营多方联动,加大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资源投入,共同推进新标准的落地。

作者简介:王朝璋,1983年生,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长期从事管道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931-4529154,wangcz03@pipechina.com.cn。

 

 

项小强:(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公司二级专家) 

GB 46767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系统梳理了管道可研、设计、施工、运行、停用、封存与报废全生命周期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理内容和要求,是国内首部专注于管道高后果区管理的国家标准。

GB 46767主要特点是针对了高后果区和高后果区风险的源头控制,按照可研、设计、施工、试运行等阶段划分提出了管道建设期高后果区的具体管理要求。标准提出了针对各类主要风险的管控措施,包括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特殊地质区敷设管道时的防护和监测措施,高后果区采用加强级防腐层并开展管道杂散电流干扰防护。标准也吸收了近年来国内油气管道环焊缝风险排查等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在高后果区的管道焊接方面提出了控制管道焊缝强度匹配和不等壁厚焊接采用孔锥型坡口等要求。

标准的另一个特点是依据高后果区等级提出了逐级提升的管控措施。例如规定了不同等级的高后果区应该采取的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从I级高后果区只覆盖特定场所、防护目标的常规视频监控逐步提升到III级高后果区的覆盖特定场所、防护目标、工程建设活动、人员活动等,并满足通视性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在管体缺陷方面,也提出各等级高后果区的不同响应策略。总之,该标准将高后果区源头控制和分级管控理念落到了实处,给出了细化要求,引导行业从 “被动整改” 转向 “主动防控”,对管道全生命周期的高后果区管理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以GB 32167《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发布为标志,管道完整性管理在国内大规模推广应用以来,高后果区一直是国内管道企业管理的重点和政府对管道实施监管的主要关注点。2017年,原国家安监总局等八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强化存量管控与增量严控。SY/T 7380―2017《输气管道高后果区完整性管理规范》等标准明确了高后果区的信息收集内容、管理措施以及地区等级升级管理要求。在加强高后果区巡护、缺陷优先修复以及安装视频监控等措施的同时,管道企业还通过制定高后果区一区一案,实行高后果区区长制等措施,将高后果区管理的要求制度化。目前,在役管道的高后果区管理措施已经较为成熟。大部分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的风险控制。

当前高后果区管理的短板,主要表现在建设期高后果区源头控制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选线时注重对高后果区进行避绕,而对无法避绕的高后果区应如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及取得的效果尚不清晰。建设期对高后果区采取的监检测等风险控制措施,部分也与目前运行期的管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对于运行期需要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视频监控,目前在设计阶段主要针对特定场所等设置。

为保证GB 46767的实施效果,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梳理管道设计施工标准与GB 46767建设期高后果区管理相关内容和技术要求的差异,对相关设计施工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如焊接、线路敷设、视频监控等方面。

区分对象制定标准施行要求。对今后新建管道全面应用GB 46767各项要求。对已建管道或者在建管道,主要实施管道当前所处阶段及以后的管理内容。对于已发生的无法消除的偏差,如果不影响风险可接受性,可不作为不合规内容。

GB 46767的使用对象相比GB 32167有了很大的扩展,涵盖设计施工等相关人员。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需要全面梳理标准使用对象,组织开展系统的宣贯和培训。同时收集标准的答疑、澄清等需求,必要时编制标准释义、实施指南等辅助性文件。 

作者简介:项小强,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凝聚态物理博士,GB 32167《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ISO 19345《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系列标准的主要编写人之一。主要从事管道完整性管理和工程技术研究等工作。

 

杨淼:(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线保护和项目部副总经理) 

GB 46767作为我国首部针对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与管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志着管道安全管理从全面覆盖转向精准防控的关键跃升。其核心提法与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次明确给出了“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权威定义,并提供了量化辨识准则与三级分级体系及分级方法。将公共安全风险置于首位,回应社会最关切的痛点,目标高度聚焦。提出了“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实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理念,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运行、停用、封存与报废等阶段开展风险分析及评价,制定有效风险管控措施,从源头上规避和降低风险。细化了油气长输管道在建设期、运营期针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应当采取的管理措施及手段。如6.1.1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定应进行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和分级,对Ⅲ级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开展定量风险评价;6.1.2设计阶段,提出了针对管道本体安全和地质灾害的设计要求,管道与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并行、交叉应采取的管道防腐和阴极保护要求,首次引入了设置视频监控与巡查系统的要求;6.1.3 施工阶段,针对具体的管材型号及对应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分级,提出了焊接工艺及无损检测的要求。

将GB 46767作为标尺审视当前工作,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长输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针对城镇化水平高、人口与经济活动高度密集、“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管道保护立法与标准细化,加快推进政企协同与社会共治格局,政府及企业的风险意识普遍提升。如《深圳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要求政府部门严控建成后可能导致新增高后果区或者高后果区等级增加的项目建设,管道企业要通过加强人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对高后果区的管控。广州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从企业辨识上报到政府汇总监督的标准化流程,要求风险清单动态更新;惠州市大亚湾区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属地协同、公众参与”的四方联动体系等等。

与此同时,管理存在的短板仍不可忽视。如辨识动态性不足,许多管道企业的高后果区辨识仍依赖周期性人工普查,部分辨识停留于纸面计算,现场核实不充分,与实际风险存在较大偏差。“一区一案”编制质量参差不齐,存在模板化与形式主义问题,针对性和操作性比较差。第三方施工活动管控较为薄弱,政府部门审批与现场监护环节仍有较大改进空间。政企应急预案不接“地气”,与周边社区、居民的应急告知、疏散演练结合不紧密,公众对风险的自救互救能力知晓度低,应急响应协同不够通畅。技术支撑滞后,实时智能视频监测预警覆盖率不高,数据分析与风险预测能力有待加强。

为了将GB 46767转化为坚实的安全屏障,建议政企合作加快建设动态智慧平台,推动高后果区档案从静态向动态升级。依托地方政府资源,整合地理(GIS)、人口、管道等多源数据,搭建风险智能识别与可视化预警系统,实现风险实时感知与精准管控。开展“一区一案”提质行动,通过制定专项指南、组织专家评审、树立优秀样板,推动方案真正贴合区域特有风险,达到“量身定做”的效果,并建立定期复审与优化机制,确保措施落地见效。构建政企携手的共治生态,将高后果区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设置管道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距离标准,强化高后果区内施工管控与违法惩戒,深化政企应急联动,并将管道安全与应急知识纳入社区宣传,筑牢公众参与防线。

贯彻GB 46767是一场持续深化、精益求精的系统工程,唯有以更高标准、更加紧密的协作推动管理升级,方能真正筑牢管道安全生命线,实现能源输送与公共安全的和谐统一。 

作者简介:杨淼,1978年生,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管道保护、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

 

谢德俊、段云跃:(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GB 46767―2025《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与管理》作为高后果区管理领域的又一个国家强制性标准,构建了“总纲+专项”的完善体系,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与管理提供了明确遵循。核心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精准界定概念与辨识标准,首次以国标形式明确“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定义,建立“人口密度+设施类型+管径压力”三维辨识指标,填补了行业分类依据的空白;其二,完善分级管控体系,划分Ⅰ—Ⅲ级风险等级,弥补了输油管道无Ⅰ级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短板,将输油管道周边易燃易爆设施纳入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控范围;其三,强化全生命周期要求,覆盖设计、施工、运营、停用封存、应急管理等全流程,明确了Ⅲ级高后果区管道埋深不低于1.5米、焊缝100%超声波检测等刚性指标。

该标准意在解决过往辨识模糊、执行尺度不一的行业痛点,为企业提供统一的国标遵循,推动管理从“经验判断”向“标准量化”转变。构建了针对性管控框架,替代原有7项普适性措施,让风险防控更具操作性;同时引导行业建立“识别—分级—评估—管控—更新”的闭环机制,为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提供标准支撑,助力行业从“全面管控”向“精准防控”转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能源输送稳定。

在GB 32167―2015的基础上,高后果区管理已取得积极进展。具体表现在管控精准度提升,企业依据高后果区辨识指标分级,突出重点区域管控,改变了以往“大水漫灌”式管理模式。全生命周期完整性管理形成闭环,通过数据采集与整合、高后果区识别、风险评价、完整性评价、维修维护、效能评价等环节构建 PDCA 循环,促进持续改进。管道新建、施工、投产阶段嵌入完整性管理要求,为行业安全、监管与提质增效提供统一技术与管理基准,降低了事故风险,提升了本质安全与合规水平,推动油气管道安全管理模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型。

尽管成效显著,当前仍面临不少挑战。从企业层面看,部分老旧管道管控措施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改造涉及征地、施工等多重难题,资金投入巨大,而中小企业缺乏数字化转型资金与技术储备,难以应用“空天地”一体化管控等先进技术,“管好存量”任重道远。城乡发展导致管道周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有增无减,仅靠企业力量难以遏制,“严控增量”困难重重。全生命周期管控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企业在停用封存阶段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闭环管理未完全实现。从政府层面看,配套政策不完善,缺乏存量管道整改的过渡期规定与豁免条件,易出现“一刀切”整改问题。监管协同性不足,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管盲区。技术支撑力度不够,中小企业在定量风险评价等方面的技术交流与资源共享不足,成本控制与技术创新的平衡难题尚未破解。

为切实提升政府和企业贯彻落实GB 46767的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政府监管部门应完善存量管道整改配套政策,明确过渡期安排与差异化豁免条件,避免“一刀切”式监管,建立政策解读与答疑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搭建数字化共享平台,强化技术赋能,向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技术服务。加大产学研协同力度,攻关存量管道改造、低成本监测等关键技术,推广先进实践案例,提升全行业管理水平。

强化地企协同,完善政府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政府规划、监管等部门在管道周边规划建设、第三方施工及管道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批过程中,应组织管道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协商,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和管控要求,从源头严控增量,协同管好存量。

督促有关企业将GB 46767标准要求嵌入管道设计、施工、运营、应急、停用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完善闭环管控体系。加强从业人员标准培训与技能提升,确保标准执行到位,全面筑牢油气管道安全防线,推动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简介:谢德俊,四川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管网西南管道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段云跃,国家管网西南管道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李保平:(国家管网集团浙江天然气管网公司管道管理部高级工程师)

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一旦发生事故,会对周边较大范围内的人员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相关标准关于管道选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不应小于“5 m”距离的要求,主要从保护管道本体安全和便于管道建设施工及运行维护出发,并未考虑管道周边人员安全问题,是产生高后果区的一个重要原因。GB 46767作为强制性标准从辨识和管控事故后果、保障管道周边人员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了油气管道安全标准体系,为管道保护法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GB 46767强调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应从规划设计阶段到建设期、运营期实施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针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投产、运行、停用、封存、 再启用与废弃、应急管理等方面,分别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在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理方面强有力的补充和进一步的细化完善。

GB 46767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提出升级管控的要求,包括管道本体、管道敷设、防腐与阴极保护、 管道标识、输送工艺、视频监控与巡查系统、施工技术要求等,如明确提出在设计阶段,应对Ⅱ级和Ⅲ级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设置覆盖特定场所和防护目标的智能视频监控,具有施工机械与人员识别、远程喊话、自动报警等功能。

浙江省网公司所辖管道高后果区约占管道总里程20%。公司始终把高后果区作为管道管理的重点,按照应急管理部《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指南(试行)》,从高后果区识别、管道本体、外部条件、安全与应急管理等4个方面,做好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专项排查评估,并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关口前移,加强高后果区增量管控,主动与管道沿线规划、建设和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沟通,主动了解管道沿线规划建设情况,提前介入,及时告知存在的风险,并依靠各级政府重视与支持做好风险管控。如湖州学院由于新建校区师生迁入,管道两侧人员密度大幅提升成为新增高后果区。公司积极主动对接湖州市应急局、发改委、南太湖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展高后果区定量风险评估,增加人防、物防、技防等风险管控措施,使社会风险降低至可接受区间。

同时建立管道智能管理平台,通过增加杆式智能摄像头和铁塔视频,对存量高后果区重点防护部位和重点防控目标进行视频监控,基本实现施工机械与人员识别、远程喊话、自动报警等功能。

但目前高后果区管理也遇到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浙江省作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经济发达、基建活跃,但由于受制于“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地形条件,土地资源稀缺宝贵。近年来管道周边建设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学校等情况频繁,建构筑物和人员密度不断增加,高后果区新增及升级管控难度较大。由于部分市、县对高后果区归口管理部门是应急部门还是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未予以明确,造成属地管理职责不清、边界不明,遇到问题容易产生推诿情况,影响高后果区管理深入开展。为了贯彻落实好GB 46767,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建议尽快明确高后果区归口管理部门。GB 46767明确国家应急管理部为该文件的提出及归口部门,是否意味着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后果区进行管理?建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明确应急管理部门与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便于各方面开展工作。

建议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对管道两侧200米或潜在影响区域内地块进行控制性详规编制或调整时,事先征求管道企业意见,提前开展高后果区评估工作,通过合理优化调整设计方案等尽可能控制新增高后果区,避免高后果区等级升高或长度增加,尽量降低高后果区风险。

建议进一步明确GB 46767“6.1.2设计阶段” “设置风险告知牌,间距不大于1 km,并覆盖起点和终点处”“Ⅱ级和Ⅲ级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设置覆盖特定场所和防护目标的智能视频监控,具有施工机械与人员识别、远程喊话、自动报警等功能”等要求,是否同样适用于存量高后果区。 

作者简介:李保平,1987年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长期从事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及完整性管理等工作。

 

石杰:(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油气销售中心长输管道主任师)

首部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与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6767―2025)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为企业对标执行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对标监管提供了依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是细化明确了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与分级标准。根据管道中心线两侧辨识范围内人员、建(构)筑物、道路、公用设施等情况,明确输油管道4项、输气管道6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项及对应等级,为管道企业对标辨识分级、按照《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指南(试行)》(应急危化二[2024]5号)评估风险等级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奠定了基础。二是丰富了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内涵。规定从管道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高后果区辨识,同时对设计、施工、运行、停用、封存与报废各阶段提出了具体、明确管理要求,为管道企业对标落实提供了明晰的安全管理指引。三是明确了建设期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动态辨识、管理。在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行等环节,相关单位应根据管道路由及途经区域环境变化等情况,及时开展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动态辨识、管理,保证了从源头上实现有效管理(表1)。

表 1 建设期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管理要求

为推进GB 46767实施,应对管道企业、设计、安全评价等相关单位人员同步宣贯培训,统一对标准的理解执行。同时,有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是建议明确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辨识范围内存在油气长输管道、集输管道所属场站(阀室)及城镇燃气输配站等场所不属于易燃易爆场所。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2326―2024《油气管道高后果区识别与管理规范》,将易燃易爆场所明确为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油漆仓库、民爆车间和仓库、炸药仓库、危化品生产及储存场所等,管道及阀室等不属于易燃易爆场所,可不识别为高后果区。

二是建议对GB 46767实施前已存在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不再追溯。新标准从管道本体、最小埋深、内检测功能等方面提出了硬性要求,老旧管道一时难以整改,可参考GB/T 34275―2024《压力管道规范 长输管道》关于该标准“不适用于对其实施前已完成初步设计长输管道的建造要求,也不适用于对在建和在役管道技术合规性的追溯和评价”的规定进行要求,以便企业落实执行、政府分类监管。

三是建议参照GB 46767、DB11/T 2326等标准,修订完善GB 32167―2015《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相关内容,保证高后果区识别、管理要求一致性。如明确高后果区管理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明确环境敏感型、重要设施型、人员密集型三类高后果区及对应辨识项,对同一高后果区内多辨识项情形并存时、明确高后果区级别为最大严重程度等。 

作者简介:石杰,1977年生,四川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家,主要从事管道完整性管理相关工作。联系方式:18583378367,shijie.xnyq@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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