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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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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防结合 综合治理 扎实做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来源: 作者:朱守科 时间:2018-4-17 阅读:

全省公安机关按照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和省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零打孔、零占压、零破坏、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坚持打击、 防控、 整治、 管理多措并举, 密切配合, 协同作战, 深入开展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有力地保障了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运行安全, 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2年以来的10年时间, 全省共查破涉油刑事案件1102起, 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18起, 省厅督办案件22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2867人, 查获犯罪团伙123个652人; 管道违章占压降幅达93.4%;通过打击整治为石油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去年, 全省共破获各类涉油案件530 起(现案104起, 积案426起) , 摧毁犯罪团伙41 个, 抓获团伙成员158人, 缉捕在逃人员302名, 抓获涉油违法犯罪嫌疑人 706名, 其中逮捕226名, 刑事拘留209名。 我省境内的输油、 输气管线特别是陇东油区、 玉门油区各类涉油案件逐年减少, 由2010年发案650起下降到100起左右, 输油气管道及油区的生产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主要措施是:

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常务副厅长姚远任组长, 副厅长李宗锋任副组长, 治安、 刑侦、 交管、 督察等警种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印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常务副厅长姚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过问、 亲自研究, 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主管局领导直接牵头组织, 具体指导协调督办辖区涉油案件, 组织追捕重点逃犯。 全省公安机关自上而下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确定目标任务, 靠实工作责任, 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 治安部门牵头, 各警种各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坚持以打开路,保持高压态势。 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 把打孔盗油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 组织开展“灭鼠行动”、“百日清剿”等区域性、 专题性、 阶段性的整治行动, 在打现行、 破积案、 挖团伙、 摧网络、 追逃犯等各条战线上发起了凌厉攻势, 坚决把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势头打下去。 对现行案件, 及时立案, 集中力量, 快侦快破; 对未破积案, 梳理分析, 深度经营, 限期侦破; 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组织精干力量, 开展破案攻坚。 建立了完善区域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串并案侦查, 严厉打击团伙作案、 流窜作案, 深挖案件源头, 端掉销赃窝点, 摧毁犯罪网络。

构建防控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 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落实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等措施, 切实提高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水平, 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企业和单位内部安全隐患, 指导企业、 单位落实防范责任, 不断完善人防、 物防、 技防措施, 切实堵塞了安全漏洞。 制定完善了专门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加强实战演练, 确保一旦发生线路、 管道破坏等事件, 能够在第一时间迅速出动, 妥善处置, 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建立了政企警民“四位一体”的管道安保工作机制, 并通过这一平台, 不断加强企地、 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 落实职责分工, 加强督导检查, 做到了各司其职, 各尽其责, 形成合力。

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清查整治。 加强对废旧金属和储炼油行业的控制, 全省公安机关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 炼油厂点、 小熔炉、 小冶炼厂以及流动收购人员等全部纳入工作视线, 进行经常性的清理整治, 引导业主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加强对运输废旧金属及油品车辆的路检路查, 对非法贩运废旧金属和油品的, 坚决予以没收, 并追查来源和流向, 铲除非法收购窝点, 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对输油气管道周边沿线出租房、闲置房、 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流动人口的日常检查, 加强治安管理和控制工作, 排查管控涉油气违法犯罪可疑人员, 坚决查处利用出租房屋挖地道、 埋管线的打孔盗油气违法行为, 最大限度地挤压涉油违法犯罪的空间。 到目前, 关闭、 取缔土炼油炉等非法涉油厂点4个、 非法废旧收购站点31个, 清除管道违章占压12处, 查扣盗运车辆134辆, 收缴油品34吨,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6万元。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全省公安机关始终把宣传发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 充分利用报纸、 电台、 互联网、 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 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特别是组织民警深入管道沿线的乡镇村落,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深入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 争取群众对管道保护工作的理解、 支持, 教育群众自觉抵制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取得了震慑犯罪、 教育群众的良好效果。

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 我们要紧紧围绕以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为中心, 立足本职, 积极作为, 始终保持对涉油气违法犯罪严打高压不放松, 对涉油单位业主安全监管不放松,对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放松, 确保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

一是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 我们将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 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 “灭油鼠端黑窝”等专项整治行动, 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打孔盗油等严重涉油违法犯罪活动, 坚持露头就打, 严防此类犯罪发展蔓延。

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深入分析涉油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 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坚持推行政企警民“四位一体”的管道安保工作机制,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我省管道安全保护合作机制, 切实形成合力, 提高安防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定期组织联合工作组, 深入开展检查督导, 及时发现督促整改问题, 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出了问题责任不查清不放过。 要完善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加大奖惩力度, 对措施有力、 成效显著的, 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力、 问题严重、 发生重大问题的, 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本文是甘肃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朱守科在2012年5月28日第六次甘肃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本刊略有删节。 )

《管道保护》2012 年第 4 期(总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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