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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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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油气管道安保工作实践与思考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马维亚 时间:2018-7-20 阅读:

马维亚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输油气管道是国家重要战略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命脉,直接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油气设施安保工作,2002年以来,公安部紧密依托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保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油气企业,坚持重拳出击、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整治涉油违法犯罪。在全国输油气管道长度同比增长4倍多的情况下,打孔盗油案件总数下降了九成多,有效促进了全国输油气管道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

建立完善输油气管道安保工作机制

(1)坚持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输油气管道安保合力。200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9个部门和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为成员单位,公安部为牵头单位。多年来,各部门定期会商,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共同解决突出问题。部际联席会议每年制定下发工作要点,加强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的作用。

(2)坚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输油气管道安保法律法规体系。

公安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输油气管道安保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目前,针对输油气管道安保工作,已经形成以《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为核心的油气管道行政法律保护体系、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核心的油气管道企业治安保卫法规体系和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核心的刑事治安法律体系。

(3)坚持各负其责,推动建立“企业主责、政府监管”的工作机制。一是明确政府监管职责。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和属地管理原则,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管道安全保护负有监管责任,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指导油气企业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二是明确企业防范主责。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落实企业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设置专职保卫机构,确定专职保卫人员,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多年来,有力促进了油气企业自身治安防范能力提升,安保防恐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4)坚持重拳出击,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涉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多年来,公安部坚持以打开路,连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打孔盗油等涉油违法犯罪。将打击破案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力量破案攻坚,全力缉捕涉油犯罪在逃人员,坚决打掉重大犯罪团伙,坚决切断非法利益链条。通过强化区域、部门、警企协作,各地集中破获了一批涉油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关停取缔了一批非法涉油厂点,重点地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5)坚持服务中心,将输油气管道安保纳入重大活动安保范畴。在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公安部按照“重点活动重点保障、特殊时期特殊措施”的原则,部署各地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提升输油气管道安全防范等级,采取超常措施,增加巡护力量和频次,对重点部位加大巡逻力量投入,指导企业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重大活动期间输油气管道不发生重大安保事件。

(6)坚持依靠群众,筑牢保护输油气管道安全的铜墙铁壁。

一是组织群众巡线护线。建立专群结合的输油气管道巡防模式。二是及时兑现奖励。各地公安机关及石油企业制定了举报涉油犯罪奖励办法,公布举报方式,调动群众举报涉油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三是加强法制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管道保护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庄、进单位,提高全社会保护管道的良好氛围。

(7)坚持共享合作,推动建立跨国输油气管道安保合作机制。近年来,公安部多次组织油气安保工作组,分别赴俄罗斯、中亚、缅甸等国与执法安全部门磋商建立跨国输油气管道安保合作机制,积极搭建双边油气安保工作平台,在跨国油气管道情报信息沟通共享与核查、风险评估、培训交流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有效推动了跨国输油气管道安保合作机制的建立。

坚持不懈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针对打孔盗油问题作出重要批示,站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的高度,深刻指出了打孔盗油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公安部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3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亲自主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整治打孔盗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采取分片推动落实、多地督导调研、案件跟踪督办、倒排工作进度等措施,强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挥,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集中开展破案追逃会战。截至目前,2014年以来打孔盗油积案破获率和涉油逃犯抓获率均超过60%。打孔盗油等新发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近七成。二是加大收赃销赃整治力度。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排查整治,查处取缔了一批非法涉油厂点。同时组织开展了多次集中清查贩运被盗原油联查联控行动,挤压了涉油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三是组织开展全国油气企业安保反恐隐患排查整改会战,指导督促油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摸清了安保基础底数,排查整改了一批治安隐患。

针对存在问题强化相应措施

当前我国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稳中趋好,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油气设施越来越成为恐怖分子企图袭击的目标,一些地区和企业重大涉油案件时有发生,收赃销赃问题仍未彻底根除,一旦打击整治形势渐缓,很有可能死灰复燃。

各地在输油气管道安保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打击处理打孔盗油等涉油违法犯罪难度不断增大。近年来,涉油犯罪由原来的传统作案方式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作案手法层出不穷,技术日益成熟,隐蔽性也逐步提高,盗油团伙结构日益严密,反侦查能力明显提高。二是油气企业内保和巡护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企业重生产、轻防范,未按内保条例要求设置专职治安保卫机构;一些企业巡护制度不细不严,存在防范漏洞;一些企业重点风险部位存在物防技防设施老化、损坏、缺失等隐患,安保防恐措施有待完善;一些企业内部人员受到渗透、拉拢,内外勾结情况时常发生。三是打击涉油犯罪法律规定有待进一步细化。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看,一些地方在盗窃油气犯罪行为罪名适用、盗窃既遂与未遂的认定等问题上认识不统一,执法标准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惩处效果。为此,应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发挥部际联席会议职能优势,进一步形成安保合力。

继续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对涉油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大综合整治力度,除继续严厉打击整治外,还要充分协调发改、工商、环保、质检等行业部门联合执法,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

(2)继续加大破案追逃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发挥刑侦部门打击破案主力军作用,构建多警种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打击专业力量建设,提高打击涉油犯罪效能,实现对涉油犯罪的精准打击。

(3)继续完善协作机制,彻底切断涉油犯罪利益链条。进一步完善打击跨区域涉油犯罪协作机制,适时组织集群作战,严厉打击跨区域流窜犯罪。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区域、部门、警企协作,固化路查路检、联查联控长效机制,构筑跨省市贩运被盗原油“查控圈”,坚决切断贩运原油“地下通道”。

(4)继续落实企业主责,全面提升油气企业自身安保防恐水平。结合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平安油区”、“平安管道”建设,组织开展油气企业落实主责专项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监督油气企业规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推进管道安保专业化、信息化、科技化建设。

(5)完善细化司法保障,依法严厉惩处涉油违法犯罪。广泛收集打击涉油犯罪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难题,会同最高法、最高检有关部门深入调研,适时发布《关于办理涉油气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典型案例,统一执法思想,细化执法标准,更好服务于侦查、起诉、审判实践。

作者简介:马维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正局级)

《管道保护》2016年第5期(总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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