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上图片的说明文字(前台显示)

18719811719
  • 内页轮换图
  • 内页轮换图
  • 内页轮换图

管道研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企警民关系研究

管道保护企地合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邓海泉 时间:2018-7-5 阅读:

邓海泉

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永清管道维护站

青岛“11.22” 管道燃爆重特大事故之所以发生,既有企业的责任,也有地方政府的责 任。假如企业和政府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企业如实报备管道的情况,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也许事故就会被消灭在萌芽之中。在管道保护工作中如何加强企地合作呢?作为管道企业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向政府报备管道的基本情况。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但实际上很多管道企业没有备案或者备案不全,不仅应将竣工测量图备案,而且还要将管道的隐患情况整理成档案一起报备。报备也是向政府的全面汇报,建立工作联系,方便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 门掌握管道保护工作情况。

二是注重建立和谐的企地关系。 管道企业可主动邀请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到企业参观指导,增加地方干部群众对企业性质及管道保护工作的了解。同时经常走访地方政府和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主动争取地方对管道保护工作的支持,以形成共识,融洽关系,增强工作合力。

三是和地方合作宣传管道保护法。 依靠法律来规范个人组织行为。长年坚持到管道沿线学校、集市等人口密集段发放印有管道保护内容的纸杯、手提袋、扑克牌进行法制宣传,还利用村广播站、制作墙体标语、印制宣传画册等扩大宣传,努力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环境氛围,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管道保护工作中来。

四是企地共建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管道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同时针对管道反恐、天然气泄漏、打孔盗油、硫化氢泄漏、站场、阀室发生火灾等事故邀请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联合实战演练,提高彼此的应急反应能力与协调能力等,将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五是加强企地合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管道企业应抓住当前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契机,将管道沿线的违章占压等隐患完整报备,与地方共同开展隐患整治和风险排查工作,推动管道保护工作上新的台阶。

六是加强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监督管理。 永清台湾工业新城占地8000余亩,计划投资100亿元,园区内有长约2公里的管道。为了保护管道安全,永清管道维护站多次走访永清县支油办、台湾新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管道保护法的要求,签订了三方管道保护协议,有效杜绝强行施工、违章施工等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况。

七是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一要解决好管道保护与地方城乡规划存在矛盾。永清县服装城开发建设范围内有1公里长的管道和1座储气库站。由于地方有关部门事先未告知开发商,既给管道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也影响了项目建设。为此,管道企业多次主动会见开发商,讲明利害关系,最后在地方政府调解下将项目挪至管道安全距离外。二要解决好管道保护费用方面的矛盾。管道安全保护离不开地方政府的综合管理,应满足其工作经费的需要。建议纳入财政预算,以弥补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管道保护方面的经费支出。 ◢

2014年第3期(总第16期)

上篇:

下篇:

关于我们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3026室 邮编:730030 邮箱:guandaobaohu@163.com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管道保护网 陇ICP备18002104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3034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3034号
  • 95_95px;

    QQ群二维码

  • 95_95px;

    微信二维码

咨询热线:187198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