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后果区突发管道泄漏事件的应急处置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高俊友 时间:2019-9-17 阅读:
高俊友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纵观国内管道事故,其事故致因主要集中在第三方损坏和自然灾害。既然高后果区无法避免,管道事故也无法杜绝,那么,高后果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势必引起管道企业和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1 应急处置存在的问题
缺乏统一有效的操作标准。国内在不同时期和不同背景下先后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针对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的一系列法规标准。但是标准缺乏一致性,如在突发事件研判、应急预警、应急响应、企地联勤联动、应急指挥等方面,企业标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就存在不同的解读,对发挥企地联动和统一指挥的功能强调不够,在实践中往往会导致错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黄金期”,影响了风险管控效果。
企地双方缺少明确的职责分工。管道企业应急预案存在大包大揽的现象,几乎承揽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全部事项,甚至把不宜承担也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承担下来,当无法控制事态时再请求当地政府援助。比如,高后果区的疏散、撤离、区域警戒、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医疗救护等等,这些工作,属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在短时间就可以组织相关力量赶到事发现场实施处置,而管道企业一则调动这些社会力量有困难,二则从公司机关(作业区、管理站)赶赴现场往往需要数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极易丧失应急处置的最佳时机。企业只有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建立企地合作的应急处置体系才能满足高后果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
缺乏有效的统一指挥。管道行业规范突出强调了企业领导在应急指挥方面应发挥的作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则明确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作用。但这个重要问题在很多管道企业仍然没有被重视,也没有在应急预案文本中加以确立。实际上由于缺乏企地经常性会商和联动演练,政府统一指挥的问题并未得到很好落实。
缺乏科学的危害识别。管道企业在开展对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时,评价内容不全面,识别区域比较狭窄,主要依据是“安全距离”,或者是燃爆影响区,缺乏对高后果区物料、人员、设施的识别,更缺乏对高后果区内地下空间的识别。
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策
企地共同抓好高后果区安全管理。日常管道保护工作要建立企地联防长效机制,防范管道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企地联动、快速启动,调动辖区内的应急救援资源,管道企业以专业处置为主,包括管道运行工艺调整、管道抢修、油品回收、恢复生产运行等;地方政府以统一指挥、整合资源、疏散撤离、交通管制、医疗救援、环境监测、信息收集为主要职责。
企地共同监管高后果区管道完整性。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针对高后果区的管道完整性,升格管理,实现全方位的、管理过程的风险识别,制定管控措施并加以落实。
企地共同开展高后果区的风险评价。环境风险分析按照目前状况、客观条件、存在问题、可能出现险情、出现漏油最小和最大危害、评估最大风险(特别是燃爆影响区域分析)进行梳理。将管道高后果区控制范围扩大到潜在影响区域,如果燃爆影响区大于现有的安全距离,而又无法拆迁解决,可以用设置物理性隔档(防爆墙)的方法控制燃爆波及方向和范围。共同编制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共同开展应急演练,防患于未然,遇事泰然处之。
有效的高后果区风险识别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的基础。通过对管道油气泄漏量和扩散范围的识别(研判),采取隔断、分离、屏蔽等手段,最大限度管控燃爆能量(最小)和引燃能量(0.26 MJ以内),杜绝衍生燃爆。
应急处置实行政府统一指挥。高后果区的特性决定了管道一旦失效,必将伴随衍生事故的风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条例》明确规定,当地政府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有权利也可以做到快速调动辖区内的一切应急救援力量。管道企业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源的一部分,管道企业应该在政府主导的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通过政府对应急救援力量的有效整合与分配,才能形成足够的力量应对各类高后果区的管道突发事件,具体流程见图 1。
建立综合信息和应急指挥平台。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高效管理体系,提升事故信息收集、事件预判、危害识别、应急预警、应急启动、应急指挥、环境监控、应急处置的效率。
编写和推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统一和规范油气管道带压堵漏抢修技术和抢修应急处置行为,规避安全风险,提高管道抢修效率。
3 两起油气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案例
(1)上海黄浦区新天地燃气主管道突发泄漏被成功处置
管道两侧30米为商业区(高后果区),事发现场气柱喷射4米多高,企地迅速联动安全高效率处置事件,无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区政府快速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公安和消防十几分钟赶到施工现场,采取“先防爆,后排险”“先控制火源,后制止泄漏”的方法,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车辆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禁止穿钉鞋、化纤衣服和使用金属工具,以免碰撞产生火花或火星。
消防队随后动用四支水幕水带和两把屏风水枪对泄漏区域进行稀释。
燃气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关闭泄漏点两侧截断阀门,对管道实施堵漏抢修。
(2)青岛“11·22”管道泄漏处置不当导致爆炸
2 000吨原油泄漏进入城市雨水管网,形成密闭空间,在抢修过程中发生爆炸,致63人死亡,直接损失7亿多元。
管道企业研判出现严重偏差。起初界定为管道泄漏事故,对有可能衍生为公共安全事件预判不足。
没有形成有效的企地联动。从发现原油管道泄漏至油气爆炸长达7.5小时的时间里,政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
缺乏科学的风险识别。只关注管道泄漏部位和局部风险识别,忽视大环境(高后果区)的风险管控,特别是地下空间的有效阻断,最终油气扩散到7 000余米长的地下管网,危害范围显著扩大。
事件处置缺少统一指挥。管道企业、海事部门、青岛政府各行其是,预警和响应迟缓。
作者:高俊友,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石化销售华北分公司抢维修中心主任,长期从事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油气管道应急救援专家;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天津市职工发明家,中石化优秀创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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