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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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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高后果区增量控制的思考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袁相铭;陈红波 时间:2020-5-15 阅读:

——“永达九华府”房产开发项目处置始末

 

 

袁相铭 陈红波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摘要:当前,地方需要开发土地搞经济建设,企业则要保证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管道高后果区管理成为困扰政府和管道企业的一道难题。就湖南长郴管道K241+600米周边新建人口稠密住宅区处置全过程展开分析讨论,剖析这一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长输管道;高后果区;人员密集型;措施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致使城市建设用地与长输管道路由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管道沿线区域由建设时期偏僻、人口稀少转变为经济繁华、人口密集地区,管道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委文件要求“认真管好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存量,严格控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增量”[1]。但是,由于缺少法律和相关技术规范的支撑,控制高后果区增量在实践中执行难度较大。以下就湖南长郴管道周边“永达九华府”房产开发项目处置的全过程进行分析讨论,提出相关建议。

1 基本情况

2017年,业主湖南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机械)在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内筹建高层楼盘“永达九华府”房产开发项目,总用地面积69 81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含住宅和商业),拟居住人口为1 616户5 172人。项目位于长郴管道K241+600米,管道走向如图 1所示,与长郴管道距离如表 1所示。

          

长郴管道全长742公里,包含长岭至郴洲管道、湘潭至株州管道和湘潭至娄底管道,设计输送汽油(柴油)能力600万吨/年。该管道口径355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运行压力2~5兆帕, 壁厚7.1毫米 , 材质L360。长郴管道K241+600米所处区域为Ⅲ级高后果区,新建项目楼盘离管道最近距离5.2米,存在安全风险,同时会增加现有高后果区人口密度,将严重影响公共安全。

2 处置过程

湖南输油管理处在接到株洲站报告后立即与永达机械交涉,要求根据GB 32167―2015《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对该段管道开展高后果区识别与风险评价,评估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

永达机械随即委托湖南科大广通能源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论证,并于2018年 5月15日出具了项目安全间距安全条件论证报告[2]。报告称:

(1)永达九华府拟建项目实施前后,该区段2千米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输油管道高后果区识别没有变化,均属于输油管道Ⅲ级高后果区。

(2)该段管线各项工程项目均进行了相应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施工过程中由具有法定有效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期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施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其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较为安全可靠。

(3)该管线与永达九华府拟建项目区域重叠的共420米输油管线,其安全间距符合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53―201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相关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8年5月29日,永达机械出面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这一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尽管有专家指出该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仍然通过了评审[3]

湖南输油管理处在接到论证报告后,向永达机械表示不能接受该报告做出的结论,并立即向湖南省能源局报告,请求给予协调。湖南省能源局认为管道企业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要,具有一定代表性。经与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取得联系,邀请国内不同领域近10位专家就此问题开展讨论,对该项目与管道距离存在的问题从法理和安全风险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该项目后果严重,风险不可接受,应采取调整建筑物与管道距离或管道搬迁等措施,并建议开展定量风险分析[4]。湖南省能源局根据专家意见立即与湖南省安监局沟通,决定暂停该项目建设。

永达机械认真接受政府部门和专家意见,调整了建筑物布局及与管道间距离,并委托湖南安全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开展管道定量风险评价,出具“永达九华府”拟建项目段输油管线定量风险评价报告。评价报告认为,经调整距离后的“永达九华府”项目区域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可接受,整体风险可控。为进一步降低风险,提出了包括应急措施、安全措施、隐患排查等方面共16条建议[5]。个人风险评价见表 2。

3 思考和建议

(1) GB 50253―2014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重要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6],只能基本满足防止直接占压和巡线通道的需要,不是安全距离的概念。

(2)《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禁止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7],有不少人误认为这就是法律关于管道与建筑物距离的规定,其实这只是管道保护的核心区域,不是关于安全距离的规定。

(3)《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和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前款规定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应当按照保障管道及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7]目前虽然还没有相关的国家技术规范可以遵循,但上述原则在控制高后果区增量时,可以作为处理类似“永达九华府”问题的法律依据。

(4)该案例为政企解决控制高后果区增量问题提供了借鉴。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QRA),计算管道失效概率和失效后果,得到个人风险、社会风险值,从而判断其风险是否可接受。目前缺乏管道安全保护方面的专家,建议省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相关专家库,开展论证和指导。

(5)拟建楼盘与管道的距离经过调整后安全风险虽然得到消减,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该区域为Ⅲ级高后果区这一现状,人口密度进一步增加,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建议今后政府相关部门在满足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制定管道周边土地利用规划 和实施细则,以真正落实138号文件提出的“管好存量、严控增量”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委.关于加强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 138号) [Z].2017-12-13.

[2] 湖南科大广通能源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岭-株洲成品油管道工程线路与湘潭永达置业有限公司九华府拟建项目安全间距安全条件论证报告[R].2018-05-15.

[3] 论证报告评审专家组. 长岭-株洲成品油管道工程线路与湘潭永达置业有限公司九华府拟建项目安全间距安全条件论证报告评审意见[R].2018-5-29.

[4]《管道保护》编辑部.管道管理对话(26):人口密集场所该不该建在输油管道旁边[J].管道保护,2018(4): 10-16.

[5] 湖南安全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永达九华府”拟建项目段输油管线定量风险评价报告[R]. 2018-11-10.

[6]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3-2014[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06-23.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06.

 



作者简介:袁相铭, 1984年生,工程师, 2007年毕业于湖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目前主要从事外管道管理工作。联系方式: 13487706846,2796675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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