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建设项目与油气管道交叉安全审查要点
来源:《管道保护》2021年第3期 作者:罗强贤 唐杰 廖东波 时间:2021-5-31 阅读:
罗强贤1 唐杰1 廖东波2
1.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摘要:分析第三方建设项目与油气管道交叉施工期间对后者的短期影响和长期相互影响。为保障双方安全,根据管道保护法等法规标准,整理提出交叉工程管理要求和审查要点,为基层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油气管道;第三方建设项目;交叉;高后果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经常会出现公路、轨道交通、其他管网等与油气管道交叉的现象。这会带来第三方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对油气管道的短期影响,以及后期管道与第三方建设项目的长期相互影响。
某地输气管道于2005年建成投运,原位于郊区的沿线地区现已成为城市规划发展区,由于各方面因素制约,该输气管道一直未迁改路由。市政道路、市政管网与该输气管道交叉密集,平均每公里就有一处交叉。管道企业与地方主管部门加强了管道沿线及与管道交叉的第三方建设项目管控,在施工前要求第三方建设项目单位提交施工申请,风险较大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价。主管部门组织对管道保护方案、安全风险评价报告、施工作业方案进行严格审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比较注重第三方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对管道的保护,但忽略了该项目与油气管道的长期相互影响。一旦施工完毕,后期难以整改,形成潜在的安全隐患。本文总结第三方建设项目与油气管道交叉管控成熟经验,指出施工期间和后期运营期间的安全风险,探讨管道企业完善第三方施工管理程序,明晰报告审查要点,保证施工安全及长期安全运行。
盖板涵保护措施
1 管理要求
根据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方建设项目单位与管道交叉时应主动与管道企业接洽,并向地方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施工前应与管道企业协商编制交叉工程管道保护方案,对交叉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采取防范措施。
在交叉工程管道保护方案完成编制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认可的,第三方建设项目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价,并报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主要目的:一是判断管道保护方案的可行性,消除安全隐患的合规性;二是评估采取保护方案后管道和第三方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营风险。
审查通过后,第三方建设项目施工方应编制管道保护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并报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审查,主要目的:一是确保第三方施工前管道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确保措施有效,如开挖管道验证防腐层、探伤、箱涵施工等。
2 审查要点
2.1 管道保护方案审查要点
主要内容有:①设计单位资质合规性;②交叉段管道基本情况,包括管道材质、壁厚、介质、运行压力、上下游站场或阀室间距、防腐、管道完整性等;③交叉段周边环境情况:高后果区等级、周边建构筑物、人员分布、自然环境等;④第三方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内容、场地标高、与管道交叉情况;⑤第三方建设项目与管道交叉的危险有害因素或隐患分析;⑥交叉形成的危险有害因素或隐患提出的安全保护措施针对性。
2.2 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主要内容有:①交叉工程的基本情况;②交叉工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包括第三方建设项目与管道的相互影响分析;③以《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 GB/T 34346―2017》为主要依据,对第三方建设项目与管道交叉进行隐患等级判定;④交叉工程管道保护方案提出的措施进行合规性及可行性评估;⑤明确的安全评价结论和安全建议,包括:对保护方案、对施工过程、对运营过程的安全建议。
2.3 管道保护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主要内容有:①交叉工程基本情况;②施工部署,包括管道探明、施工安排、施工准备、工期安排、人员及主要设备配置等;③施工方案,包括具体施工流程和施工方案、组织验收等;④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现场隔离和安全警示、人员监护、技术监控等;⑤应急救援预案,应至少包括:管道泄漏现场处置方案、管道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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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结论与建议
(1)完善管道保护法关于第三方建设项目与管道交叉的管控规定,为解决交叉工程矛盾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2)地方政府结合管道发展情况,颁布地方管道保护条例,细化管道保护法相关规定,作为安全审查重要依据之一。
(3)总结和推广管道企业成功经验,制定行业标准为第三方建设项目与管道交叉提供安全技术支撑,也是安全审查重要依据之一。
(4)针对第三方建设项目与管道交叉,既要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管道与第三方建设项目的后期安全运营。
作者简介:罗强贤,1985年生,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职业卫生评价师,学士,主要从事油气管道安全工作。联系方式:18874087109,3614839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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