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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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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管道违法占压的难点与对策

来源:《管道保护》2022年第5期 作者:王士军 许建东 时间:2022-10-8 阅读:

王士军 许建东

北京管道北京输油气分公司

 

管道违法占压是指违反管道保护法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在管道上方修建和设置危及管道安全、影响管道运营维护的建(构)筑物及其他物体。占压对管道本体、管道防腐、管道维检修以及建(构)筑物安全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应持续进行清理并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1  占压引发的危害

占压会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管道应力变形等,严重时可能引起管道弯曲变形甚至断裂。深根植物占压也可能导致管道防腐层破损。

过近距离的铁塔、变压器、电气化铁路等可能造成管道局部的电流干扰,影响管道自身阴极保护,强烈的电流干扰可能引发管道阴保失效甚至发生防腐层剥离、管道穿孔等。

被占压的管道无法正常维检修,巡检人员无法直接观察到管道基本情况,影响专用设备对管道进行检查、检测。当管道发生险情时由于存在占压物可能导致维修设备入场困难,延误抢修时机。


2  占压形成的因素

历史原因。早期设计规范、安全要求及前瞻性与现在更高层次安全要求存在差距,以及建设阶段不规范操作遗留下的隐患。设计阶段的原生问题造成的占压一般较成规模,但是历史脉络清晰,可以从档案文件中查证。建设阶段形成的占压主要因为工期进度影响或征地人员政策把握不准造成的,这类占压往往形成于无法查证的口头协议,而且明显违法违规。

管理原因。一些早期投运的管道,因对占压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占压形成时没有及时制止,导致占压形成。在后期处理过程中非常被动,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和资源进行清理。另外,早期地方政府对管道安全重视程度不够,也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清理占压的难度。

土地原因。管道占压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是土地问题。管道建设期获得的仅是临时用地权利,随着竣工而消失。这就导致了管道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地方在处理此类矛盾时,普遍倾向支持土地权属人,折射出法律的尴尬和管道企业面临的土地使用困境。

3  难点及对策

解决占压问题的难点在于管道企业虽有“法”的支持,但终究“不占理”,在处理过程中难以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全力支持。因此管道企业应正视问题,实事求是,降低对成本的考虑,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优先,积极整治,为以后管道管理扫清障碍。

对于因管理原因形成的占压,应本着“应拆尽拆、能拆尽拆”的原则处理。通过风险评估确定清理优先级,集中优势资源处理安全隐患较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无法正常巡检的密闭空间占压。在当下把占压清理完毕,避免久拖不决形成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管道与占压权属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管道企业要本着“友好协商、双赢为赢”的态度,向占压权属人准确传达出“管道要安全,百姓不会吃亏”的信息,避免冲突和形成对立,展现“诚信、负责”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主动邀请地方主管部门从中调和,必要时动用执法权促成占压清理。

对于深根植物类占压问题,管道保护法关于深根植物的界定比较模糊,在与产权人交涉时缺少明确界限或者植物名录作为参考。管道企业没有土地使用权利,经常出现赔一批砍一批,砍一批种一批的情况,与产权人来回拉锯,无法根除。特别是森林法对砍伐树木管理非常严格,植树容易砍树难,不但清理成本高,而且手续繁琐周期长。鉴于3PE防腐层对深根植物根系有很好的防护作用,建议降低处理树木类占压优先级,与产权人签订协议,约定因管道维检修需要时再进行清理和赔偿。

对于清理难度过大确实无法处理的占压,应采取技术手段加强对管道监测,通过安全评估等确认管道本体安全状态;采取巡检、泄漏监测设备等手段监控管道动态;通过宣传和签订管道保护协议书,要求占压权属人配合做好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4  展望与思考

清理占压,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比“治理”更有意义,“预防”到位,就能降低“治理”的难度,直至杜绝新增占压。企业要依法切实履行管道巡检职责,实时了解管道周边动态,积极接触管道周边施工,获取第一手信息,把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重新评估管道保护法关于禁止种植深根植物的规定。法律本意是防止植物根系对管道防腐层的破坏。但目前管道普遍使用3PE防腐层,抗渗透、抗降解、抗刺穿性能良好,能够很好的应对植物根系。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管道现有防腐层技术重新评估深根植物对管道的影响,根据管道本体情况分级放开对深根植物的限制。

探索新型管道用地方式。随着管道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矛盾日益加深,地方政府要求管道改线的事例不断发生。改线虽能解决一时一处问题,但是在城市化背景下,改线的成本将越来越高,直至无处可改。管道作为民生工程,为千家万户输送清洁能源,却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利在困境中艰难前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依据民法典规定推进管道地役权试点,保障管道企业用地权利,从根子上解决违法占压屡禁不止的问题。 


作者简介:王士军,助理工程师,2013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现从事管道本体、预防第三方施工损坏、高后果区等管理工作。联系方式:15933163201,wangsj06@pipe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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