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执法 为管道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来源:《管道保护》2023年第6期 作者:郭玲玲 张昌龙 宋小伟 林宗烜 时间:2023-11-28 阅读:
郭玲玲 张昌龙 宋小伟 林宗烜
青岛市发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近年来,青岛市发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牢记东黄原油管道“11·22”事故惨痛教训,坚决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赋予的职责,以保障和服务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宗旨,树立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开展风险防控与综合治理,落实政企责任,加强安防措施,不断筑牢油气管道运行安全屏障。
1 四位一体 密织管道防护网
青岛市油气管道总长度1432.292公里,管道途经社会环境和地形地貌复杂,安全隐患较多,管道保护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油气管道安全运营,全市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市、区(市)、镇(街)、企业四级监管网络,压实了管道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协调、政企合作、全面参与、综合治理“四位一体”的管道保护联防联治体系。支队充分发挥督导、指导、协调作用,利用自身执法优势,为区(市)、镇(街)主管部门、管道企业提供执法培训、现场观摩、现场执法服务,近年来,共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培训8次,油气管道执法观摩3次,指导区(市)执法服务12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比武,以练促查,查练结合,不断提升管道保护的执法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同时,支队探索采取全市管道保护“一张图”“一企一档”“3步16法”等做法,做到年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每周有行动,2022年以来,支队累计开展油气管道检查80余家次,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70余项。
2 精准执法 守牢管道保护安全底线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执法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支队坚持抓重点、重实效、严执法,将隐患点较多、易形成重大风险的老旧管道及其权属企业作为年度重点执法对象。排查管道途经学校、医院、车站、集市等人员密集型高危场所,确定了60余处执法重点管段,其中有48处Ⅲ级高后果区,9处学校、2处医院、2处集贸市场、13处养老院等特定场所,管线长度180余公里,实行全覆盖、高频次执法检查,着力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在高后果区管理中以信息收集、制度建设和现场管理为切入点,积极推广第三方施工管理典型经验,增强风险源头管控能力,综合运用告知、评估、踏勘、监护、验收等管理手段,对高风险作业及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管控。督促管道企业全面执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对管道面临的风险因素不断进行识别评价,持续消除不利影响因素,采取各种风险消减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合理、可接受范围。
3 科技赋能 助力管道保护执法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管道周边施工作业、违法占压等危及管道安全的问题时有发生,使用常规执法装备开展巡查和取证难度大,效率不高。为此,支队大力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增配了无人机、防爆执法记录仪、手持定位仪、激光测距仪等新型执法装备,为执法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例如,在管道占压专项整治中,支队利用无人机对投运20年以上的老旧管道累计航拍140余公里,比对发现占压隐患80余处,对瞒报管道安全隐患、隐患治理不及时等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纠正。2023年2月,支队执法人员进行无人机巡查时,发现某物流园内有2个集装箱货柜和1个活动板房分别摆放在3条油气管道上方,妨碍管道巡护,构成了占压隐患。执法人员将违法行为取证后,责令管道企业及时排除外部安全隐患,同时联系属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对违法占压行为及时查处并移除。
支队注重借助科技手段提升治理水平和执法效能。利用电子化管道分布图和高清卫星地图,分析管道沿线地形地貌和人文环境,核查管道高后果区分布,对疑似占压、间距不足和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等管段,开展重点检查,问题发现率保持在40%以上,并帮助管道企业改进巡护责任落实不严、不细等问题。此外,支队还将无人机航拍、北斗定位与全市管道保护电子化一张图工作有机结合,逐步完善管道高后果区分布和执法信息标注工作,为制定执法计划和提升执法能力提供了数据支撑。
4 靶向发力 提升执法效能
支队组织人员对重点管段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制定重点检查清单,包括管道企业、第三方施工企业、管道高后果区以及徒步巡查等8类87个重点事项检查内容,明确了各类法律责任主体及管道沿线场所的检查项目、内容、方法以及检查依据、法律责任条款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
聚焦高后果区管控、第三方施工、巡护责任落实等管道保护重点,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徒步巡查、暗访暗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精准投放执法资源,统筹解决执法力量薄弱与任务繁重之间的突出矛盾,确保了管道保护工作的高效运转。
针对乱挖乱钻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支队印发了加强油气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的通知,对在管道保护范围内的施工作业活动予以规范。如部分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办理申请手续,支队编印了500余份告知书,张贴在管道途经的建筑物、电线杆上,将不履行施工申请手续、损坏管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广而告知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督导施工单位先办理手续后施工,确保管道安全与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对违法施工作业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2022年,某公司在青岛石化原油管道5米范围内,未经批准多次实施穿跨越管道施工,支队依法处以罚款29000元,对施工单位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作者简介:郭玲玲,女,青岛市发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主任科员,在油气管道保护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熟知油气管道保护法律、条例,熟悉行政执法程序,具备一定的油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经验。联系方式:13256898370,18678918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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