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保护与工业园区建设关系的探讨
来源:《管道保护》2023年第1期 作者:耿英全 时间:2023-2-20 阅读:
耿英全
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分公司
近年来由于受工业园区建设的影响,在役油气管道途经农田等非建设用地的土地性质发生变化,园区建设带来大规模厂房、道路、地下管网建设,对管道的安全运行造成较大影响。近两年笔者所在辖区约200公里管道内,规划建设园区与管道交叉3处,管道改线2处,在与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及管道保护方面,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总结。
应重视管道竣工测量图报备工作。根据管道保护法规定,管道企业向地方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报备管道竣工测量图等资料,然后由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分送给其他部门。但据我们了解,一些地方规划部门并未收到相关资料,导致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未能考虑到管道的存在和安全问题。这就提醒我们在向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报备管道竣工测量图等资料的同时,一定要主动向其他政府相关部门报备,不可抱侥幸心理。
做好与地方规划部门的协调工作。在初了解到与管道相关园区规划信息时,有关人员要抱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积极态度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斡旋。特别是部分基层乡镇政府因管道经过导致土地使用价值下降,对管道建设往往抱有反感情绪。管道企业要主动沟通协调,介绍项目重要性和管道安全措施,争取他们的支持。同时与规划设计院建立联系,掌握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必要时可以请求上级管道主管部门介入协调,与当地政府达成共识。
及时掌握规划建设具体信息。如周边厂房建设是否开展了安全评估,是否会形成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园区道路和地下管网规划建设情况等,并提前进行交涉。与相关部门协调对交叉段管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市政管网或其他油气管道施工损坏管道。
依靠政府支持做好相关工作。参与园区建设的施工单位数量较多,为避免“多头”协调,要以园区政府主管部门为中心展开管道保护的协调。通过加密埋设桩牌,设置必要的隔离带,加密重点巡护等方式加强管道保护,做好物权人宣传工作,对提供危及管道施工信息的人员予以奖励。
工业园区建设会导致管道周边形成大量施工活动,同时因管道的存在导致土地效益下降直接影响政企关系,协调难度往往很大。如果采取管道改线,与政府的改线补偿谈判及后期的各项手续办理、工程施工,也会耗费管道企业大量的精力。因此建议在园区规划时提前充分考虑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建立与各相关方的合作机制,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或建设单位的矛盾,把风险降低到可控水平,尽量避免采取管道改迁措施。
作者简介:耿英全,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程师,主要从事管道管理工作。联系方式:15072371715,7089603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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