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加强高后果区管理实践探索
来源:《管道保护》2023年第5期 作者:周佳玉 时间:2023-9-26 阅读:
周佳玉
山东省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
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理事关地方安全发展,一直是政府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近年来,济宁市积极探索高后果区管理方式,从实际出发制定监管策略,指导管道企业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确保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
1 主要做法
加强高后果区隐患排查整治。去年,我市针对管道企业在高后果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GB 32167―2015《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高后果区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动员部署、企业自查、部门帮扶、精准识别、整改落实的步骤,发动管道企业对高后果区存在问题隐患开展自查,有效识别评价存在的风险;政府有关部门上门检查,督促企业制定有效措施消减风险。
政府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为摸清全市管道高后果区底数和现状,加强高后果区管理和管道外检测工作,我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管道外检测工作。市财政出资100余万元,委托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进行高后果区识别和外检测工作,检测总长度约为288千米,确定高后果区218处,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腐层检测、杂散电流检测、阴极保护检测、开挖直接检测等工作。全面摸清了境内长输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底数、范围、以及周边环境等基础资料,为今后针对性的加强高后果区管理打下了基础。
制定高后果区“一区一策”。结合境内长输油气管道人口密集型、环境敏感型、交通设施类、特殊场所等后果区的特点,认真研究编制“一区一策”。同时,参考《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中隐患处置措施的分类模式,总结出以A、B、C为代码的人防、物防、技防三类高后果区监管措施策略,人防分为A1―A5五种监督策略措施;物防分为B1―B7七种监督策略措施;技防分为C1―C4四种监督策略措施。根据不同类型的高后果区选取适合的监督策略措施。
2 监管难点
第三方施工管控难。因地方城乡经济发展较快,管道周边施工活动频繁,加上部分施工单位和群众对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缺乏安全保护意识,随意施工、野蛮施工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点多线长管控难。目前,辖区内共有11条管道,总长度约1230千米,分布在14个县(市区)。管道高后果区数量多、分布广,环境复杂,政府部门监管人员少,装备不足,很难做到对高后果区全时段、全过程监管。
高后果区增量控制难。如鲁宁管道于1978年建成投产,大部分管段建设初期多为空旷地带,随着时间推移,管道逐渐被城市、村庄所包围,形成大量高后果区,同时“管地之争”矛盾日益凸显,给高后果区增量控制造成了很大困难。
3 对策
加强第三方施工对管道危害行为的管控。一是持续开展管道保护宣传,联合高后果区管段所在县区、镇街、村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管道保护宣传活动,增强高后果区群众管道保护法律意识。二是督导管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高后果区管段巡护,对第三方施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三是强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属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大第三方施工危害行为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惩一起。
创新管道高后果区属地管理。依据县、乡、村属地管理职责,借鉴“河长制”“林长制”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管长制”。由县、乡主要负责人担任管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管长,村书记担任管段长,分别负责辖区内管道高后果区的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管理区域内的管长,落实政府部门属地管理责任。
严控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增量。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规划建设时要主动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按照管道保护法和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要求,避免形成新的高后果区。
作者简介:周佳玉,1976年生,大学学历,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石油天然气保护大队副大队长,主要从事油气管道保护、安全管理等工作,有较丰富的油气管道保护监管工作经验。联系方式:15066371006,1259014921@qq.com。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