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管道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建议
来源:《管道保护》2024年第1期 作者:刘建飞 时间:2024-1-19 阅读:
刘建飞
中国石化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
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给管道带来了施工挖掘破坏、违法占压、高后果区增多等安全风险。下面就如何发挥管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地合作,保障管道安全运行,结合多年工作实践,谈一些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是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管道地面标识。地面标识堪称管道防线的“哨兵”,缺失就意味着风险。因此必须确保其完整、通视、清晰。在风险较大地段更要及时补栽加密,遇到某些地段受到环境条件或影响土地利用等原因无法补栽,采取加强巡护或入户宣传动员的方式取得理解和支持。
二是要坚持治小治早不放过每一处安全隐患。第三方施工、高后果区、地质灾害点、浅埋情况等都存在出现隐患的可能,决不能掉以轻心,抱有侥幸心理。针对不同隐患点制定巡护及预防治理措施,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销号一处。特别是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管控,要反复确认施工点位置并划定警戒线,施工过程要有专人严防死守。对所有隐患要建立档案,制定解决方案,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三是要以人为本调动属地巡线人员积极性。通过激励考核机制、教育培训和人性化管理,提高属地巡线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熟悉民情、社情的优势,及时发现各种外部隐患,主动了解掌握管道沿线规划建设和施工作业活动等信息并迅速报告作业区,真正成为管道企业的得力助手。
四是要紧紧依靠当地干部群众获取信息。在管道沿线村委、护林员、电力巡护员、机械手、企事业单位中发展信息员。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走访宣传的方式建立良好协作关系,搜集周边施工信息和挖机、铲车等工程机械资源,不放过外部施工的任何蛛丝马迹,杜绝因大意造成的事故隐患。
五是要做好公众的安全保护宣传工作。除了利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开展宣传外,还要通过走村入户、进校进厂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和每一名干部群众,让大家认识到保护管道的重要性,使“管道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六是加强企地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牢固树立管道保护工作离不开当地政府的理念,积极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汇报管道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将管道走向图及高后果区、重大外部安全隐患向政府管道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帮助支持,形成企地联防联控管道保护工作机制。
“管道保护无小事”,在实际工作中时常遇到的一些比较困惑的问题,为此提出一些分析和建议。
一是合理界定管道占压问题。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修建建构筑物,实际工作中常会遇到土地权利人修建简易大棚(无根基)、简易牛羊圈、简易砖房等,虽对管道安全影响不大,但有时会妨碍巡护和维修,在制止和清理这类占压时常常引发矛盾和纠纷。建议政府主管部门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界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便于管道企业和当事人共同遵守。
二是预防重型车辆碾压问题。 管道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埋地管道上方行驶重型车辆。以往管道在穿越村道、田间道路时多采用大开挖方式敷设,未采取防护措施,但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型车辆在村道等通行的情况越来越普遍,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风险。为此建议在管道设计、施工时对比较重要的村道等提前采取增加管道埋深或壁厚、预埋盖板等措施来保护管道安全。
三是保护距离问题。《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管道中心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 m,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并不适用地形特殊、易塌方地段和居民区、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建议按照管道保护法第13条关于管道选线与建(构)筑物应保持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保护距离,遵循保护管道和建(构)筑物安全、节约用地的原则做出具体规定。
四是隐蔽工程交接。隐蔽工程的日常管理难度较大且容易被忽视,如线路进出阀室、场站光缆路由和隐蔽水管铺设、进出隧道口光缆埋设等,经常会遇到与图纸不符的情况。建议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安排专人现场确认,留存影像资料,后期在图纸上标记改正,并做好现场标识。
作者简介:刘建飞,1986年生,安全督查员,主要从事安全督查及管道完整性管理相关工作。联系方式:15034509071,358201829@qq.com。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