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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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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合作防范新增高后果区案例

来源:《管道保护》2024年第5期 作者:陶永刚 高良泽 朱钰 时间:2024-10-16 阅读:

陶永刚1 高良泽2 朱钰2

1.甘肃省酒泉市能源局;2.国家管网集团甘肃公司酒泉输油气分公司

 

背景

2023年10月26日,酒泉市能源局收到酒泉输油气分公司(酒泉分公司)来函,告知在日常巡护中发现,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域内由甘肃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建鸿合新能源科技(酒泉)有限公司,其年产5 GWh储能电芯及先进储能系统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与西气东输一线存在地域交叉,易形成新的高后果区。

做法

(1)组织进行现场勘查。市能源局组织酒泉市经开区、酒泉分公司酒泉作业区进行现场勘查(图 1)。该项目用地面积196.87亩,厂区内办公区和生活区距西气东输一线108 m(管道潜在影响半径为318 m),距双兰线60 m、酒泉成品油分输支线190 m(管道潜在影响半径均为200 m)。根据GB 32167―2015《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要求,在潜在影响区域内避免形成一年内50天聚集30人或更多人的新增特定场所。因距离不足可能对入驻企业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同时双兰线干线阳极地床位于规划的厂区内,一旦阳极地床失效,可能引起双兰线阴极保护失效,进而引发管道腐蚀、油品泄漏甚至着火爆炸事件。生活区及生产厂区一旦建成投用将形成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图 1  政企联合现场勘查

(2)依法暂停项目施工。市能源局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致函市经济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局,要求两部门严格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GB 32167―2015相关规定,暂停项目施工,并在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和设计方案编制、审查期间,合理调整规划布局,将办公设施、厂房等新增高后果区建筑调整至西气东输潜在影响区域以外。

(3)协调双方安全推进。今年6月3日,在市能源局多次协调双方参与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评审、编制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鸿合科技产业基地项目设计方案专家审查会议,同意将办公设施、厂房等新增建筑调整至西气东输一线潜在影响区域以外,并督促项目建设中加强日常管理,制定管道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建立双方长效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人员疏散及管道保护宣传。

启示

(1)政企合作是共建共管管道安全的基础。政企之间建立管道周边城乡建设项目信息渠道和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相互合作,确保重点问题突击解决,一般问题随时处理,解决问题不拖沓,小问题不发酵。

(2)关口前移是化解占压矛盾的关键。面对城市扩张、园区建设等项目施工与管道交叉矛盾日益突出的局面,将管道保护工作前移至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中,既能防止因项目施工形成新的高后果区,又可以避免因安全距离不足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本项目在设计阶段相继还解决了市经开区欧昊光伏发电项目、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与管道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有效避免了新增管道风险和隐患。

(3)部门协作是落实管道完整性管理的保证。为巩固提升《酒泉市长输油气管道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落实属地监管保护职责,市能源局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强化部门间协助配合,在规划建设时主动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建议,并按照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避免形成新的高后果区,提升了全市管道安全防范水平。


作者简介:陶永刚,1979年生,现任酒泉市能源局煤炭油气科科长,主要负责全市煤炭和油气开发、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联系方式:18609370789,2742591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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