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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桥与天然气管道近距离并行隐患整治案例

来源:《管道保护》2024年第3期 作者:宋淑敏 时间:2024-7-17 阅读:

宋淑敏

江西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背景

在建南昌市西二环高速公路桥与江西某管道公司干线高压长输天然气管道存在近距离并行情况(图 1),桥梁垂直投影边界与管道最小间距为1.3 m,桥梁与管道垂直净空8 m;桥梁与路基连接的锥坡占压管道,锥坡填方高度在7 m~9 m。GB 50251―2015《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规定与公路并行的管道路由宜在公路用地3 m以外,GB/T 34346―2017《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规定输气管道与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并行且与公路用地边界小于3 m的,极易形成较大及以上隐患。


图 1 管道与在建高速公路桥并行情况

整治过程

考虑到高速公路与天然气管道间距过小,一旦该段管道发生泄漏,或公路上方车辆冲出护栏坠落在天然气管道上方引起火灾爆炸,将严重威胁周边车辆及人员的生命安全,存在较大风险。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江西省高速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涉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定:高速公路用地边界以外30 m为高速公路控制区域,未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设有其他建构筑物。鉴于上述原因,管道企业认为,高速公路与天然气管道应保持合理的间距,该公路桥工程违背国家有关规范和法律规定,应对该段管道进行迁改,或由管道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评估和专家评审。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认为此处桥梁与管道的并行问题,可以参照交叉工程处理,桥梁与管道净空超过5 m,不影响后续天然气管道维修,可采取就地保护方式进行处理,没有必要对管道进行迁改。

在省、市级管道主管部门协调下,双方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专项评估,认为该处近距离并行问题存在隐患,应该尽快择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迁改,目前可采取一些消减措施,待市级人民政府出具相关文件,明确后续问题整改责任单位,管道企业与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和相互配合的相关事项。

双方承诺遵守、执行专家意见,制定了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对所涉天然气管道环焊缝进行100%射线和100%超声检测,3PE防腐层采用粘弹体防腐处理,保障管道本质安全;加垫具有防冲击的钢筋混凝土盖板保护,盖板两端设计耳墙,防止因地基沉降损伤管道;在高速公路桥和路基连接区域施工期间对管道两侧各5 m范围实施硬隔离,现场安设具备远程喊话和智能AI识别功能的智能监控摄像头,确保施工作业区域全角度清晰可见;变更原有锥坡设计方案,缩小锥坡坡比,增设重力式混凝土挡土墙;增设应力监测设备,对高填方路基影响段管道进行应力监测;对高速公路桥的防撞栏采用SS级最高等级处理,防止过往车辆冲出路基,有效保护车辆和乘客安全。

启示

在处理油气管道和公路设施相遇问题时,双方应该遵守各自行业的标准规范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当双方设施管理单位对防护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委托专业评估单位进行专项评估,以确定方案的可行性。

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时应查阅涉及其他设施的相关资料和规范,选址时应实地踏勘,不能仅凭一张图纸或地图来确定路由走向,避免新增安全隐患。

油气管道企业在遇到其他新建工程时,应根据管道保护法“后建服从先建”的规定,提前进行交涉,对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早消除。


作者简介:宋淑敏,1984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就职于江西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管道完整性管理、管道检测检验、第三方施工管理工作。联系方式:18807915199,4906145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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